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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二、文化部主管之財團法人多數經營績效欠佳,且高度仰賴政府挹注營運財源,允宜加強督導以提升財務自主能力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文化部主管之財團法人多數經營績效欠佳,且高度仰賴政府挹注營運財源,允宜加強督導以提升財務自主能力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文化部主管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計有: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化臺灣基金會…及蒙藏基金會等11家。文化部111年度預算案分別於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影視及流行音樂推動與輔導、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以及文化交流等8個工作計畫編列捐助9家財團法人經費計27億4,919萬6千元(詳表1)。經查:

表1 文化部111年度預算案編列補捐助財團法人經費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工作計畫

補捐助財團法人

補捐助內容

金 額

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

臺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

推動博物館專業研發、國際推廣及科技創新應用能力。

21,000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

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辦理空總全區綜合業務、物業管理、各項推廣活動、行銷宣傳、實驗創新及合作計畫等。

87,940

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

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說明1)

辦理金馬獎頒獎典禮、金馬獎國際影展與創投會等活動。

25,884

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說明2)

強化公共媒體節目之產製能量,增加多元族群及各類型節目之公共服務,並協助公廣集團營運臺語頻道,製播臺語節目,培育臺語節目製播人才。

571,140

製播跨域影視內容、人才培育與相關新媒體應用。

40,000

影視及流行音樂推動與輔導

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依公共電視法第2條及第28條規定編列捐助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電臺之營運等。

900,000

中央廣播電臺

依據「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辦理對國外及大陸地區新聞及資訊傳播。

450,420

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

中央通訊社

依據「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編列捐助經費,辦理國內外報導業務,服務大眾傳播媒體;辦理國家對外新聞通訊業務,促進國際對我國之瞭解及加強與國際新聞通訊社合作。

310,046

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

臺灣美術基金會

辦理藝術銀行計畫。

55,912

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捐贈該基金會維運經費,辦理文化藝術事業之獎助及法律服務,促進國家藝文多元化發展。

224,376

文化交流

文化臺灣基金會

補助該基金會營運及辦理東南亞文化創意平臺、臺法文化交流專案等國際交流活動。

33,328

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補助辦理CTI國際創意平台計畫。

29,150

合 計

2,749,196

說 明:1.表列資料未含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11年度預算案編列補助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辦理金穗獎及徵選優良電影劇本活動1,850萬元、辦理第13屆兩岸電影展218萬3千元。

2.表列補助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資料含補助中華電視(股)公司製播臺語節目9,600萬元。

資料來源:摘錄自文化部111年度預算案,本報告整理製表。

(一)文化部主管之財團法人多數營運績效容待提升

據文化部提供資料顯示,文化部主管之11家財團法人109年度決算為短絀者有4家,分別為臺灣美術基金會、中央廣播電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蒙藏基金會。決算賸餘者雖有7家,惟如扣除政府委辦或補捐助收入即轉為短絀者有文化臺灣基金會、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中央通訊社、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及臺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等5家,亦即全賴自籌收入可有決算賸餘者僅2家;另110年度及111年度預算案預估營運結果為短絀者分別有5家及4家、預估損益兩平者分別有3家及5家,估列預算賸餘者各僅為3家及2家 (詳表2),顯示該部主管之財團法人多數營運績效容待加強提升。

(二)營運經費超過8成源自政府挹注財源者計有7家

查文化臺灣基金會、臺灣美術基金會、臺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中央廣播電台、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蒙藏基金會等7家財團法人,111年度有8成以上收入來自政府委辦或補捐助款,其中尤以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及臺灣美術基金會111年度收入中來自政府部門(文化部)占比分別為99.73%及99.50%為最高。按文化部主管財團法人11家,其中7家之收入逾8成來自政府部門,占該部主管財團法人之比率達63.64%(詳表2),顯示該部主管之財團法人多數仰賴政府挹注財源。

綜上,文化部111年度預算案編列捐助財團法人金額達27億4,919萬6千元,實屬龐巨,惟該部主管之財團法人多數高度仰賴政府挹注財源,且營運績效容待提升,文化部允宜加強督導,以促使其提升財務自主能力。

表2 文化部主管財團法人接受政府委辦、捐助及其收支賸餘情形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財團法人

名稱

政府出資捐助比率

109年度(決算數)

110年度預算案數

111年度預算案數

政府委辦補捐助占總收入比率(%)

收 支

餘 絀

政府委辦補捐助占總收入比率(%)

收 支

餘 絀

政府委辦補捐助占總收入比率(%)

收 支

餘 絀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99.93

32.34

243,949

51.29

-49,800

45.20

0

文化臺灣基金會

100.00

95.34

2,251

97.90

-119

94.34

-115

中法文化教育基金會

100.00

0

41

0

0

0

0

臺灣美術基金會

88.45

0

-227

100.00

0

99.50

0

臺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

100.00

97.70

238

97.19

6

98.29

10

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99.35

99.77

450

23.22

439

99.73

228

中央通訊社

100.00

66.71

47,078

54.94

0

71.31

0

中央廣播電臺

100.00

94.70

-40,886

81.52

-94,160

95.72

-91,135

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100.00

89.49

-203,142

86.64

-323,767

88.97

-344,610

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

80.00

43.34

6,323

50.27

-5,130

46.01

-5,060

蒙藏基金會

89.03

86.31

-26

85.44

130

87.27

0

資料來源:文化部提供,本報告整理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