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1年度預算案於「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編列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2億9,684萬6千元。經查:
(一)本計畫係延續過往推動社區營造計畫之成果規劃執行,允宜儘速完成計畫審議作業,俾利預算執行
文化部於民國91至96年間,配合行政院「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推動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嗣於97年接續推動「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及「新故鄉社區營造第二期計畫」(97至104年)、「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05-110年)」。本計畫係延續過往推動社區營造政策之成果,並面對當代社會之議題,落實民眾對政策之期待,爰賡續規劃「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11-116年),預定計畫總經費21億750萬元,執行期間自111至116年。
據文化部提供資料顯示,本計畫草案業於110年7月中依審議機關審議意見修正後再度陳送審議,惟截至110年9月11日止尚未完成審議程序,允宜加速審議時程,俾利後續之預算執行。
(二)中央政府推動社造相關業務之部會眾多,允宜加強部會橫向聯繫並盤點整合相關資源,以增進資源運用成效
據文化部說明,截至110年7月底止,已有7,625個村里(占全國村里數7,761之比率98.25%)曾接獲本計畫補助資源(詳表1),105至110年合計培力4,175處社區營造點、辦理社區與村落藝文發展活動1萬9,932場次、培育課程1萬2,270場…補助165個社區部落組織,推動200件以上社造審議計畫,輔導公所運用在地特色推動多元方案。顯示該部推動社區營造計畫已累積部分成果。
惟據文化部調查,中央政府推動社造相關業務之部會,除文化部外,尚有內政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勞動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原住民委員會、客家委員會、環境保護署等9個部會署,其業務包括社區規劃與輔導、高齡友善城市及社區、長照、樂齡、社區大學、農村再生、客庄創生及環境再造等相關計畫。爰此,文化部允宜加強部會聯繫與相關資源整合,俾免資源重複或配置失衡,並增進社造資源運用成效。
綜上,文化部111年度預算案編列辦理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11-116年),惟截至110年9月11日止,尚未完成計畫審議程序,允宜加速審議作業時程,以利後續執行。另鑑於其他部會亦有推動社造相關計畫,本計畫之執行規劃允宜整合其他部會相關資源,俾免資源重複或配置失衡,並增進社造資源運用成效。
表1 截至110年7月累計已接受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推廣計畫補助之村里數統計表 單位:個
縣市別
該縣市村里數
累計已補助村里數
未曾獲補助村里數
臺北市
456
360
96
新北市
1,032
1,032
0
桃園市
504
504
0
宜蘭縣
233
233
0
新竹市
122
122
0
新竹縣
192
186
6
苗栗縣
275
269
6
基隆市
157
157
0
連江縣
22
22
0
臺中市
625
609
16
南投縣
262
262
0
彰化縣
589
585
4
雲林縣
392
392
0
嘉義縣
357
349
8
嘉義市
84
84
0
臺南市
649
649
0
高雄市
891
891
0
屏東縣
463
463
0
金門縣
37
37
0
澎湖縣
96
96
0
臺東縣
147
147
0
花蓮縣
176
176
0
合 計
7,761
7,625
136
資料來源:文化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