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1年度預算案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編列2億3,610萬元,以為辦理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第二期整體發展計畫(以下簡稱空總第二期計畫)。經查:
(一)截至110年8月底尚未完成計畫審議程序,允宜加速審議作業時程,俾利後續執行
本計畫係「空總文化實驗室第一期發展整體計畫(107-108年) 」之延續,文化部原於108年提擬「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第二期整體發展綱要計畫」,並於同年11月獲行政院原則同意續辦,109年度已編列預算3億6,025萬1千元,惟因計畫遲未完成審議程序,爰110年度暫緩編列預算,111年度預算案再依行政院110年7月28日院臺文長字第1100020630號函同意經費額度,恢復編列本(111)年度經費2億3,610萬元。
據文化部說明,截至110年9月1日止,該部業依審議機關意見修正計畫並重新陳送,刻由國發會審議中。本案允宜儘速完成審議作業,俾利後續計畫之推動。
(二)因部分建物被指定為暫定古蹟,整建工程須配合調整時程,以及受疫情影響等因素,致預算執行未如預期,允宜注意控管期程並加強辨理
本計畫截至110年7月底止累計支付實現數1億8,925萬9千元,占年度可支用預算數3億2,025萬1千元之比率59.10%,本案預算執行顯未如預期。
據文化部說明預算執行落後原因主要係:「本計畫軟體活動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多項國際間交流活動、國內大型展演活動及補助計畫等停擺;原市定古蹟『舊辦公大樓』委託規劃設計及古蹟緊急加固工程招標作業,較原規劃期程延宕超過半年,復因古蹟緊急搶修加固工程於基礎開挖時,發現疑似日治時代涵管,依文資法規定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申報停工,並提出變更設計方案送審,預計110年9月復工;另因臺北市政府於109年8月31日啟動文化資產價值審查程序,將全園區指定為暫定古蹟,嗣於110年3月31日正式公告,指定2處古蹟本體及新增15處古蹟附屬設施,致本案須重新提報新增古蹟附屬設施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刻已委託建築師重新測繪、撰擬,預計110年底提送北市文資審議委員會審核。」文化部允宜督促加速辦理新增古蹟之重新測繪及撰擬作業,儘速提送審議機關審核,俾利後續執行作業。
(三)本案雖具經濟效益投資價值,惟財務分析結果淨現值為負值、內部報酬率無法計算,相關投入在評估年期內無法回收
依文化部最新陳送行政院審議之空總第二期計畫書(草案)揭示,本計畫雖為具經濟效益投資價值之公共建設,惟其財務評估結果,計畫自償率僅11.6%,財務淨現值為負24.07億元、內部報酬率無法計算,且相關投入在評估年期內無法回收。復依本計畫自償率試算表揭示,本計畫111至130年評估期間內,其營運成本由8,125萬元逐年成長至1億5,945萬7千元,同期間雖亦產生營運收入,因入不敷出,規劃非自償性財源由政府歲出編列預算挹注。以上顯示本計畫未來需長期仰賴政府預算挹注財源以維持正常營運,文化部允宜預為籌謀因應並加強營運規劃,以提升其營運收益,俾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綜上,文化部辦理空總第二期計畫,允宜儘速完成計畫審議作業,以利計畫之後續執行;另本計畫財務評估結果僅部分自償,未來需長期仰賴政府預算資源挹注始得維持正常營運,允宜預為籌謀因應並加強營運規劃,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