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流行音樂基地設立計畫將結合網路平臺與實境營運據點,允宜參酌相關計畫之執行經驗,妥善規劃營運方案;評選實境據點,亦宜考量交通便利性與可及性,俾確保計畫目標之達成與增進成效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四、流行音樂基地設立計畫將結合網路平臺與實境營運據點,允宜參酌相關計畫之執行經驗,妥善規劃營運方案;評選實境據點,亦宜考量交通便利性與可及性,俾確保計畫目標之達成與增進成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文化部111年度預算案於「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推升影視音智慧發展」編列1億3千萬元,其中3,000萬元係辦理流行音樂基地設立計畫經費,乃111年度新增計畫。經查:
(一)計畫概述
據文化部說明:「本計畫由文化部公務預算編列經費,研擬成立音樂基地,以科技協助數位時代之音樂產業轉型,結合科技應用強化創作能量,提供臺灣流行音樂人才孵化及交流場域,促進流行音樂創作與產製能量。初步預計運用及整備文化部現有空間環境與資源成立音樂基地,於基地中透過AI技術試驗運用,形成流行音樂創作平台,經網路擴散後由真人演繹方式協助創作…使一般民眾親近音樂。另考量協助原住民族創作與擴散流行音樂文化,預定以花東地區為前導性基地先行示範。」
由於文化部尚未能提供完整計畫內容供參,爰計畫期程、預定總經費、具體工作項目、績效評估指標、或效益評估、計畫目標等資訊皆闕如,文化部允宜儘速完成整體計畫內容規劃作業,以利後續執行並確保計畫成效。
(二)允宜參酌各機關先前執行虛實整合相關計畫之經驗,並考量交通便利性與使用可及性,妥善規劃實境據點與營運模式
另詢據該部表示,本案除建置網路平臺外,尚需規劃實境體驗之場域空間,刻正評估於文創園區既有空間內規劃本案場域空間之可行性,至營運模式及承辦單位尚規劃中。
按本計畫之執行場域涉及虛實兩部分,文化部允宜參酌近年各機關有關虛實整合計畫之執行經驗,並考量實境據點之交通便利性、使用可及性等因素,審慎評選實境據點,並妥善規劃營運方案,俾確保計畫目標之達成。
綜上,文化部111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流行音樂基地設立計畫,允宜參酌相關計畫之執行經驗,妥善規劃營運方案,並審慎評選實境場域之營運據點,俾增進計畫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