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1年度預算案於「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出版產業振興方案」編列出版產業振興方案106-111年中程計畫經費1億3,821萬7千元,預定辦理:扶植閱讀平臺發展、推動全國閱讀日活動、扶植本土原創作品創作、輔導獎勵多元形式優質出版之發展、青年創作及培力新秀獎補助計畫、補助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以下簡稱文策院)推動漫畫基地營運以及辦理圖書出版品免徵營業稅作業。經查:
(一)依核定期程,本計畫將於111年屆期,惟累計編列預算總數較原定計畫總經費縮減逾4成,允宜評估大幅縮減經費規模對整體計畫目標及預期效益之影響,並研謀相關配套措施
本計畫原於105年9月1日獲行政院核定計畫總經費12億994萬元,辦理期程4年(106至109年),嗣於109年7月3日經行政院同意修正計畫期程延長為6年(106至111年),同時調整各年度經費分配,計畫總經費不變。
查本計畫106至110年度合共編列預算5億955萬7千元,加計111年度預算案編列數1億3,821萬7千元,總計編列預算數6億4,777萬4千元,較核定計畫總經費12億994萬元減少5億6,216萬6千元,差距幅度達46.46%(詳表1)。據文化部表示,本計畫未能足額編列預算係囿於國家財政因素,該部將向行政院爭取執行期程延長至113年。文化部允宜評估未依原定計畫編列預算執行,對本計畫目標與預期效益之影響,並預為籌謀補救配套措施,俾確保計畫目標之達成。
表1 出版產業振興方案106-111年中程計畫分年經費與實際編列預算對照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合 計
原始核定計畫分年經費
296,180
299,040
307,160
307,560
-
-
1,209,940
修正後計畫分年經費
91,400
95,460
100,460
112,460
387,330
422,830
1,209,940
實際預算編列情形
91,400
90,460
100,460
112,460
109,777
138,217
647,774
預算編列與修正後計畫分配差異
-
-
-
-
-277,553
-284,613
-562,166
說 明:本畫原核定期程106至109年度,嗣於109年7月3日依院臺文字第1090021541號函同意修正計畫期程為106至111年度。
資料來源:出版產業振興方案106-109年中程計畫、出版產業振興方案106-111年中程計畫、文化部各該年度預算書(案),本報告整理製表。
(二)漫畫基地之後續營運規劃,允宜加強產業鏈結,俾計畫之推動契合產業需求
「設置漫畫基地」乃本計畫之工作項目之一,係鑑於臺灣原創漫畫長期以來市占率低,加上通路端不易露出,民眾缺乏可接觸臺灣漫畫之場域,爰於本計畫規劃「設置漫畫基地」文化內容產業設施,提供具創作支援、跨域媒合、展示銷售、面向國際的櫥窗、漫畫家創作及政策服務的窗口等功能,期以國家之力串連產業鏈各環節。
文化部為加強產業鏈結,自109年3月11日將漫畫基地之營運計畫移交由文策院辦理。據該部說明,漫畫基地自營運啟動至110年7月31日止,已辦理172場展覽、媒合會及漫畫推廣活動,109年文策院接手營運後,已累計有24位漫畫家進駐基地創作,並提供一樓做為臺灣漫畫主題商店,提供臺灣漫畫之展售空間。以上顯示漫畫基地營運已獲具初步成果。
惟文策院辦理CCC創作集之編輯部於110年4月29日發出解散聲明,引發國內媒體、漫畫圈及關心人士議論。雖文策院於同月30日發布「《CCC創作集》期許與台漫編輯人才持續、擴大合作」新聞稿,表示該院已積極與漫畫家、漫畫編輯、漫畫出版等各方產業界辦理諮詢會議,並廣納漫畫界意見。惟該事件反映文策院於營運漫畫基地之執行過程,容有檢討與改善空間,文化部允宜深入探究該事件之緣由,並以之為借鏡,督導文策院後續規劃漫畫基地營運計畫,可加強落實產業鏈結目標,俾計畫執行內容能契合產業需求,以增進計畫執行成效。
綜上,出版產業振興方案106-111年中程計畫將於111年度屆期,惟累計編列預算總數較原定計畫總經費縮減逾4成,允宜評估大幅縮減經費規模對整體計畫目標及預期效益之影響,並研謀相關配套措施;另本計畫有關漫畫基地之後續營運規劃,允宜加強落實產業鏈結,俾政策執行符合產業需求,以增進計畫推動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