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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年度收入近乎全數源自政府編列預算挹注,允宜積極開拓多元收入,逐步提升自籌財源能力,俾利院務推展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年度收入近乎全數源自政府編列預算挹注,允宜積極開拓多元收入,逐步提升自籌財源能力,俾利院務推展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文策院111年度預算案收入總額9億3,167萬3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減少8,970萬3千元,減幅8.78%,主要係因預計111年度政府公務預算補助收入及政府專案補助收入較110年度減少所致,經查該院收入來源,幾乎全數來自文化部捐(補)助,顯示自籌財源能力容待提升,允宜積極廣拓財源,逐步提升自主收入能力。謹說明如下:

(一)文策院為行政法人,依規定經費來源管道多元,允宜以企業經營管理方式,積極廣拓財源

按我國創設行政法人制度之目的,乃期以新的組織型態,以較具彈性及企業經營之管理方式來執行特定公共事務。復依文策院設置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文策院之經費來源計有下列5項:1.政府之核撥及捐(補)助。2.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之捐贈。3.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4.營運及產品之收入。5.其他收入。顯示文策院之收入來源管道非僅限於政府捐(補)助。

(二)年度收入財源近乎全數仰賴政府編列預算挹注,允宜積極提升自籌財源能力

文策院係108年6月正式設立,為達到該院之設立目標,108年度由文化部移撥1億8,812萬2千元予該院,分配於整合策略調查研究、文化金融、產業策進、全球市場通路、行政及財務等相關業務之執行。

查該院自109年度開始全年度營運之後,109至111年度源自政府部門之補(捐)助收入占總收入之比率依序為99.97%、99.99%及99.99%。同期間源自政府部門補(捐)助收入占該院總支出之比率為168.53%、100.45%及100.00%(詳表1),以上顯示該院收入來源幾乎全數源自政府預算挹注,且該院年度營運及推動各項業務計畫所需經費,全數仰賴政府部門補(捐)助,亟待積極開拓自主財源,以利院務推展及中介組織目標之達成。

表1 108至111年度文策院接受政府捐(補)助經費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支出總額

68,456

637,763

1,016,778

931,598

收入總額

188,829

1,075,128

1,021,376

931,673

政府補捐助收入

政府補助營運經費

188,122

729,863

747,958

680,861

政府專案補助

672

344,244

273,345

250,737

政府機關捐贈收入

-

739

-

-

小 計

188,794

1,074,846

1,021,303

931,598

政府補助收入占總支出比率

275.79%

168.53%

100.45%

100.00%

政府補捐助數占總收入比率

99.98%

99.97%

99.99%

99.99%

說 明:1.表列資料109年度以前為決算數,110及111年度為預算案數。

2.表列資料未含政府補捐助購置資產設備暫列於「代管資產」之尚未攤銷數。

資料來源:摘錄自文化內容策進院各該年度預決算書(案),本報告整理製表。

綜上,文策院允宜善用行政法人組織較具彈性之優勢,以較具效率之企業經營管理方式,執行業務並積極開拓財源,逐步提升自籌財源能力,俾降低對政府部門挹注財源之依賴,並增益其發揮內容產業中介組織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