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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五、辦理國發基金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百億元資金計畫,雖已漸顯成果,惟累計執行率未及2成,且申請案件零星,允宜檢視執行規範與產業需求之契合度,並加強政策宣傳,俾增計畫推動成效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五、辦理國發基金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百億元資金計畫,雖已漸顯成果,惟累計執行率未及2成,且申請案件零星,允宜檢視執行規範與產業需求之契合度,並加強政策宣傳,俾增計畫推動成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文策院111年度預算案編列行銷及業務費用7億235萬6千元,並依產業化、國際化及整合化三大面向規劃工作計畫內容包括:投資業務、融資業務、產業輔導、文化內容產製開發策進…社會諮詢及產業溝通等工作項目。惟該院辦理國發基金投資文創產業之執行成效容有加強提升空間。謹說明如下:

(一)國發基金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百億元資金計畫概述

由於金控、創投對文化內容產業較陌生,導致文創產業資金取得相對不易,為促進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發展,國發基金管理會於99年5月17日通過「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並匡列100億元由文化部主導,以成立信託專戶方式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國發基金依文化部執行投資計畫之資金需求分期撥入該專戶。同年12月3日文化部與國家發展委員會會銜訂頒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

嗣為加強執行該方案,文化部於107年4月30日訂頒文化部辦理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作業要點,以為辦理國發基金文創投資業務之作業規範。108年文策院成立後,文化部將文創投融資業務(含本計畫)移交文策院辦理。

(二)截至目前國發基金百億元投資資金累計執行率未及2成,且申請案件零星,允宜檢視相關規範與產業需求之契合度,及其執行策略之妥適性,並加強政策宣傳,以增計畫推動成效

依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文化部辦理第3條第1款文化創意產業之投資,應委託信託業者設立信託專戶。」、「審議通過之投資申請案所需投資款項,由文化部按預估投資金額,向國發基金申請撥交,文化部再以代收代付方式撥付至信託專戶保管後,由信託專戶撥款投資。」爰此,國發基金撥付該專戶之數額即反映本計畫辦理文創產業投資業務之執行成果。

據文化部說明,國發基金匡列100億元投資文創產業資金,截至目前國發基金累計撥付18億2,540萬元,顯示本計畫自99年底開始推動迄今,累計投資金額尚未達20億元,亦即國發基金百億元投資文創產業資金之累計執行率尚未及2成。

另據文策院統計,自107年至110年7月底止,本計畫受理申請投資案件數分別為1件、1件、4件及8件,累計申請投資金額僅7億4,400萬元,同期間通過投資審議核准投資件數分別為1件、1件、4件及1件(另有6案刻正進行投資審議會前準備作業),107年至110年7月底累計核准投資金額4億340萬元(詳表1)。顯示近年本計畫申請案件雖有逐年增加,惟申請件數仍屬零星。文策院允宜檢視相關規範與產業需求之契合度,及其執行策略之妥適性,並加強政策措施宣傳,俾增計畫推動成效。

綜上,文策院自受託辦理國發基金投資文創產業業務以來,雖申請投資案件有逐年增加,但仍屬零星,且截至110年7月底累計投資金額尚未及國發基金匡列投資資金額度之2成,計畫推動成效容待加強提升,文策院允宜檢視執行規範與產業需求之契合度、執行策略之妥適性,並加強政策行銷宣傳,俾增進投資文創產業實施方案之推動成效。

表1 107至110年7月底國發基金百億資金文創產業投資成果表

單位:件;新台幣千元

年 度

申請投資

通過審議核准投資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107年度

1

-

1

3,320

108年度

1

45,000

1

45,000

109年度

4

290,400

4

260,400

110年1-7月底

8

408,600

(說明)1

98,000

合 計

13

744,000

6

403,400

說 明:截至110年7月底,通過投資審議會核准並進行簽約者1件,正進行投資審議會前準備作業者6案。

資料來源:107年度資料由文化部提供,108年度以後資料由文化內容策進院提供。

(分機:8656 凃玉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