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111年度預算案編列用人費用1億4,800萬元、預計員額158人,較110年度預算案用人費用1億1,702萬9千元、131人分別增加3,097萬1千元(增幅26.46%)、27人(增幅20.61%)。經查:
(一)配合組織轉型為行政法人,自109年度起員額逐年遽增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係依據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於109年5月19日由原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轉型改制之行政法人。依該中心組織章程規定,組織編制總人數為116人至143人(含董事長及執行長)。
該中心111年度預算案預計員額158人,雖然扣除其中40人聘僱專案或兼職人員後,尚符合組織編制規定。惟該中心自106年度以來,員工人數逐年增加,其中106至108年度員工人數由83人增至89人,員額增幅尚屬微小,然109年度組織改制後員額遽增至104人,之後再逐年增至111年度158人(以上均含聘僱人員)(111年度較109年度增加幅度為51.92%),顯示該中心組織改制後員額快速增加(詳表1)。
(二)用人費用成長速度高於業務規模成長速度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106年度以來其用人費用隨著員額逐年增加相應成長,用人費用由106年度4,408萬8千元增至111年度1億4,800萬元,增長幅度達235.69%。同期間該中心年度總支出由106年度之1億5,223萬4千元增至111年度3億841萬4千元,增幅102.59%。顯示該中心組織改制後員額及其用人費用增加速度遠高於業務成長之速度(詳表1)。
(三)用人費占比逐年上升,占總支出比率達47.99%,恐排擠推動業務資源,允宜審酌業務量成長情形,秉精實撙節原則斟酌進用人員
按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配合組織改制調整員額編制,雖屬合理,惟用人費成長率高於業務成長率,致用人費占總支出比率由改制前(108)年度之29.29%遽升至111年度47.99%(詳表1),容有檢討空間,且用人費用占年度總支出比率達47.99%,反映該中心近5成支出用於支應人事成本,恐對推動業務所需經費造成排擠效應,況且該中心111年度預算案收入來源中9成以上仰賴政府公務預算挹注財源。該中心允宜審酌業務增長情形,秉精實撙節原則,斟酌人員進用時機,俾節省相關支出。
綜上,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111年度預算案編列用人費用1億4,800萬元、預計員額158人,分別較110年度增加3,097萬1千元(增幅26.46%)、27人(增幅20.61%),111年度預計用人費用占總支出比率將近5成,恐排擠推動業務資源,復鑑於該中心逾9成收入源自政府補(捐)助,爰允宜審酌業務增長情形,秉撙節及精實原則斟酌進用員額,俾節省相關支出。
表1 106至111年度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員額進用及用人費用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人
項目 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總支出(千元)
152,234
172,439
176,148
202,476
305,824
308,414
與106年度比較總支出成長率(%)
-
+13.27
+15.71
+33.00
+100.89
+102.59
員工人數(人)
83
84
89
104
121
158
用人費用(千元)
44,088
50,783
51,591
77,062
117,029
148,000
與106年度比較用人費用成長率(%)
-
+15.19
+17.02
+74.79
+165.44
+235.69
用人費占總支出比率(%)
28.96
29.45
29.29
38.06
38.27
47.99
說 明:表列資料,109年度以前為決算數,110及111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各該年度預決算書,本報告整理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