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傳基金111年度預算案「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3,937萬1千元,係辦理委託電信專業機構辦理建築物電信設備設計圖說審查及完工審驗所需經費。經查:
(一)建築物「光纖入戶」政策,需各縣市建管單位配合始具成效
為推動行政院數位匯流發展方案之「光纖入戶」政策,並滿足民眾寬頻上網之需求,明定自105年8月5日起,光纖列入一定規模以上新建築物之必備電信線路,據以推動建築物電信設備光纖化;惟仍需各縣市建管單位於受理建築物使用執照申請時,協助確認該建築物已取得電信設備審驗合格文件,故通傳會設置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圖資管理系統專屬網站俾供查閱。
(二)「光纖入戶」111年度預計目標件數過於寬鬆
1.經費:委託電信專業機構辦理建築物電信設備設計圖說審查及完工審驗111年度預算案編列3,937萬1千元,係按業者所繳建築物業務審查費及審驗費歲入之九成估計,包括受理申請建築物電信設備包括電纜窄頻、電纜寬頻及光纖等服務。
2.預計目標件數過於寬鬆:委託電信專業機構辦理建築物光纖入戶審查及審驗件數,111年度預計較110年度增加500件(增幅4.80%),而109年度執行審查及審驗件數合計9,912件,較108年度8,161件增加1,751件(增幅21.46%),108年度亦較107年度增幅52.51%。惟111年度預計僅較110年度增加500件,與109年度以前每年均增加上千件相較,預計目標值過於寬鬆(詳表1)。
綜上,通傳基金111年度預算案「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3,937萬1千元,辦理委託電信專業機構辦理建築物電信設備設計圖說審查及完工審驗所需經費,惟111年度預計「光纖入戶」審查及審驗件數目標值過於寬鬆,允宜加強協調各地方政府配合相關作業,積極推動「光纖入戶」政策,以促進光纖網路到戶普及發展之目標,保障民眾通訊傳播品質,並加速建構數位生活及智慧建築之基礎。
表1 委辦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驗)及光纖入戶成效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件;%
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預計
111年度
預計
收入
38,345
44,967
50,965
43,312
43,745
支出
34,289
40,697
45,664
38,981
39,371
「光纖入戶」審查與審驗件數合計
5,351
8,161
9,912
10,412
10,912
較上年度增加件數
-
2,810
1,751
500
500
較上年度件數增減比率
-
52.51
21.46
5.04
4.80
說 明:1.支出,係委託電信專業機構辦理建築物電信設備設計圖說審查審驗工作之經費,受理申請建築物電信設備包括電纜窄頻、電纜寬頻及光纖等服務。
2.收入,係依93%及7%編列於公務預算及通傳基金。
資料來源:通傳基金,本報告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