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111年度於「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業務計畫之「官兵一次退除役」分支計畫項下編列81億988萬4千元;另於同一業務計畫之「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分支計畫項下編列748億5,783萬5千元,其中包括退除給付制度變革後節省退撫支出挹注基金19億3,093萬3千元,以及依法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退撫基金)財務缺口100億元。有關111年度退輔會辦理軍職人員退除給付之預算編列情形,謹說明如次:
(一)111年度軍職人員退除給付預算數1,112億餘元,雖較年金改革前之107年度增列244億餘元,惟較110年度僅增34億餘元
鑒於近年國軍因應情勢變遷進行大規模組織人力精簡,加以除一級上將外,各階級軍、士官均有其服役最大年限或年齡之規定,考量軍職人員職涯之特殊性,為兼顧是類人員退休金權益與退撫基金財務永續性,政府採取有別於公教人員退休給付制度改革之作法,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服役條例),以開源、節流併行方式,改善基金財務。其中,在節流方面,主要透過漸進式調整優惠存款差額利息給付,減輕退撫基金之財務負擔;在開源方面,係透過強化基金財務體質,除依法將節省給付之金額挹注基金外,另採增編公務預算方式挹注退撫基金。
根據退輔會提供資料,該會於111年度公務預算之「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計畫下,針對適用退撫新制、退撫舊制與調降舊制退除給付及優惠存款利息所節省之經費挹注退撫基金編列相關預算。又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與退輔會提供資料,在軍職人員退除給付制度改革前之107年度,軍職人員退除給付預算數868億餘元,制度變革後,自108年度起調整退休金預算編列方式與額度,隨著舊制退休金領取人員逐年凋零、就退除給與逾改革前者優先扣減優惠存款差額利息,逐步減輕退撫基金財務負擔,惟因應依法需將改革後所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以及公務預算就適用退撫新制人員增加負擔比率、因應服役條例修正後延後退役者109年度起陸續屆退,需增編軍職人員退休金一併挹注退撫基金等情況,111年度軍職人員退休給付預算計編列1,112億餘元,較年金改革前之107年度增244億餘元,惟較110年度僅增34億餘元,未來各年度退休金預算金額增減,在現行制度不變下,主要將視舊制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差額利息,與因應退撫新制需增編預算額度之消長而定(詳表1)。
表1軍人退休金制度改革前(107年度)及110、111年度軍職人員退除給付預算編列概況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107年度
(制度改革
前編列)
110年度
111年度
舊制退休金
599.53
618.56
611.38
優惠存款差額利息
203.12
174.85
166.97
舊制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差額利息小計 (1)
802.65
793.41
778.35
新制退休金 (2)
65.48
80.09
85.49
年改後節省退除給付支出挹注基金金額 (3)
-
11.83
19.31
1.月退休俸
-
11.49
18.92
2.優惠存款差額利息
-
0.34
0.39
退輔會增編退除給付預算數 (4)
-
193.36
229.59
1.挹注退撫基金財務缺口
-
100.00
100.00
2.公務預算負擔退撫新制
-
62.25
94.02
3.公務預算負擔一次退伍金
-
31.11
35.57
退除給付預算合計數
(1)+(2)+(3)+(4)
868.13
1,078.69
1,112.74
資料來源:除新制退休金欄位數據係主計總處提供外,其餘均由退輔會提供。
(二)109年度軍職人員調降退除役給付節省經費,退輔會已於111年度編列預算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並依法辦理公告
為強化退撫基金財務體質,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4條規定,軍職人員調降之退除所得節省之經費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而挹注金額需於退除所得調降後之次年3月1日前確定,並據以編列下一年度預算辦理撥付;另為因應國軍組織精簡而擴大軍職人員退撫基金財務缺口,規定退輔會自該條例施行後,需編列10年總額1,000億元預算挹注該基金。基此,109年全年度調降退除給付節省經費包括月退俸18億9,202萬4千元、優惠存款差額利息3,890萬8千元,合計19億3,093萬2千元,已悉數於111年度編列預算將撥付退撫基金,另增編100億元挹注該基金財務缺口。
為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原則,有關退輔會挹注退撫基金確定金額與其估算方式等資訊,該會業於110年3月25日於該會網站「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退除給付)」公告,並於同年3月31日發行之第2419期榮光雙周刊揭示。
綜上,退輔會因應軍職人員退除給付制度改革,已辦理111年度相關預算之編列事宜,除依法將109年度軍職人員調降退除給付節省經費合計數19億3,093萬餘元全數挹注退撫基金外,並依規定將相關資訊公告周知。111年度編列預算數雖較制度變革前之107年度預算數增列244億餘元,惟較110年度僅增列34億餘元。未來該會允應依預算編列時適用之退除給付相關規範持續辦理,俾確保退除役官兵之相關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