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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新增辦理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計畫,允宜依最新實況妥訂目標,並延續前期計畫精神,增訂營收或產值成長等績效指標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原住民族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雲霞

原民會111年度預算案於「經濟發展業務」業務計畫新增編列「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計畫」所需經費1億2,106萬2千元,依該計畫110年9月核定本,總經費為12億元,期程為111至114年度,其中公務預算部分5億2,000萬元。查該計畫包括4項子計畫,分別為:以政策建構永續生態、以金融穩固產業基礎、以新創推升經濟動能及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等子計畫。經查:

(一)允宜依最新實況提高各年度預估目標值,以展現施政之積極性

該計畫之主要目標,包括:啟動經濟產業調查工作,落實數據統計分析以提供產業發展建言;深化並穩固原住民族優質企業,善用原住民族特色產業優勢,並使原住民族本質文化內容附著於產品服務,以創造漣漪型經濟動能。至該計畫績效指標,包括:原住民族公司家數、原住民族地區旅遊人次及原住民有酬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入(詳表1),至該計畫分年(111-114年度)預估目標之訂定,係以108年度作為比較基準逐年提高。依該計畫書,上開績效指標當中,「原住民有酬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入」係參酌原民會定期公告之「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統計數據推估收入成長狀況,並以3萬56元作為比較基準,惟查上開數據係108年度現況值,至109年度該指標實際值已成長至3萬538元,已高於111年度目標值之3萬500元。承上,允宜依最新實況為基礎,持續提高各年度預估目標值,以展現施政之積極性。

表1 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計畫之分年績效指標

衡量指標

比較

基準

年度預估目標

合計

111

112

113

114

原住民族公司家數(家)

3,088

3,148

3,168

3,188

3,208

3,208

(累計值)

原住民族地區旅遊人次(萬人)

897

906

916

926

936

3,684

原住民有酬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入(元)

30,056

30,500

30,600

30,700

30,800

30,800

(持續提高)

資料來源: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計畫。

(二)宜增訂原住民族經濟事業體營收或產值成長等績效指標,俾提升政策效益

該計畫預期影響層面,包括:「扶植原住民族經濟事業體,包含個人創業、商號/行號及公司,以及小規模營業人、產銷班、合作社(產業類)、協會(產業類)等。」且計畫預期效果,包括「以銜接、串聯、交易、轉化,推升原住民族亮點產業,並藉由媒合及經紀機制創造更大發展空間,以實質提升經濟收益」;基此,促進原住民族相關經濟事業體經濟收益或產值等成長,為衡量該計畫成效之重要評估指標;鑑於該計畫係延續「原住民族經濟發展4年計畫(107-110年度)」之基礎,持續創造原住民族企業經濟發展之動能,而其中「創造產值」係經發4年計畫重要績效指標之一,爰宜延續上開計畫之精神,增訂原住民族相關事業體營收或產值成長等相關績效指標,俾利計畫之成效控管。

綜上,該計畫目標既以產業推升為重點,允宜依最新實況提高各年度預估目標值,以展現施政之積極性;並宜延續前期計畫精神,增訂原住民族經濟事業體營收或產值成長等績效指標,俾提升政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