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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二、為提升港區空氣品質,允宜持續宣導推動擴大高壓岸電設施使用及船舶進出港減速措施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業務計畫方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怡娟

港務公司經營政策之一,係持續執行臺灣港群綠色港口認證所建立之管理機制,進行環境監測計畫、推動各港自主環境管理,並列入綠色港埠評估,以逐步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為目標。111年度港務公司「勞務成本-維持費用-專業服務費-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項下編列「臺灣港群環境監測」1,800萬元,「勞務成本-棧埠費用-專業服務費-委託檢驗試驗費」項下編列「歐洲生態港認證計畫」220萬元,「其他營業費用-研究發展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推動綠色港口管理研究計畫」275萬元、「臺灣港群溫室氣體自主盤查作業暨減量計畫委託研究」400萬元,合計2,695萬元。經查:

(一)臺灣港群綠色港口推動方案之推動情形

港務公司實施臺灣港群綠色港口推動方案之主要計畫中,關於「生態港認證」,各國際商港均取得生態港口認證,每2年並更新認證;關於「臺灣港群環境監測」,廠商每年完成環境監測並於次年函送各相關單位監測年報;關於「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每2年辦理1次,完成前2年之溫室氣體排放清冊並取得第三方查證證書;而關於「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係藉由「擴大高壓岸電設施使用(高雄港)」、「推動船舶進出港減速」及「船舶使用低硫燃油」等防制措施,達成港口空氣污染物減量,港務公司就各項防制措施實際辦理情形,推估污染減量成效如表1,其中「擴大高壓岸電設施使用(高雄港)」及「推動船舶進出港減速」109年度污染減量成效不如108年度(詳表1)。

表1 「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污染減量成效

防制措施

年度

污染減量成效(公噸)

PM2.5

PM10

SO2

NOx

1.擴大高壓岸電設施使用(高雄港)

107

0.56

0.56

6.72

8.57

108

0.66

0.74

5.58

6.30

109

0.56

0.64

5.39

5.75

2.推動船舶進出港減速

107

145.30

181.70

951.20

1,654.20

108

176.84

220.94

1,156.34

2,012.26

109

156.36

195.45

1,023.35

1,779.73

3.船舶使用低硫燃油

107

18.88

23.06

415.20

20.97

108

306.36

378.14

6,870.03

79.95

109

309.90

377.56

6,949.45

80.87

資料來源:港務公司。

(二)「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各項防制措施辦理情形

「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期藉由推動防制措施達成港口空氣污染物減量之效果(詳表1),惟港口空氣污染減量除推動防制措施外,尚受各年度進出港之船種、艘次、船舶使用油品等因素影響,港務公司因而設定各項防制措施之辦理目標,茲說明辦理情形如下:

1.「擴大高壓岸電設施使用(高雄港)」

(1)設定目標為全年期間,具備岸電設施船舶泊靠高雄港設有高壓岸電碼頭之岸電使用率達100%。據港務公司資料,107、108及109年度之岸電使用率分別為49.6%、47.4%及33% (詳表2),與目標仍有相當差距。

(2)港務公司表示,船舶設置船上岸電設施、國際商港碼頭設置陸上岸電設施、或具備岸電設施之船舶泊靠設有高壓岸電碼頭而使用岸電,並非國際公約、我國法規或環保主管機關強制要求之措施。該公司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辦理「高雄港第四貨櫃中心岸電使用提升補助計畫」(自109年8月至110年7月止,為期1年),無償協助航商岸電接電工作,以提升航商使用高壓岸電設施意願;110年至7月因補助接電費及維護費,岸電使用率提升至71.4%(詳表2),允宜持續宣導推動,並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協商改善後續相關作業程序,以提升航商使用意願。

2.「推動船舶進出港減速」

(1)港務公司推動7大國際商港船舶進出港減速,因該公司依商港法授權之管轄範圍僅在距岸3~5浬內之國際商港港區範圍內,爰目標設定為「港區範圍內(3~5浬)」船舶減速達成率100%。據港務公司資料,各港107至110年度(7月止)之「港區範圍外至20浬內」船舶進出港減速達成率互有增減,惟整體之減速達成率分別為46.9%、49.6%、49%及44.6%(詳表3)。據港務公司表示,110年至7月底減速達成率較以往年度為低,可能係因全球海運需求量大增,出現缺船、缺櫃及塞港等現象,航商為加速排解貨物運量,配合減速之船舶比率下降。

(2)港務公司設定目標為「港區範圍內(3~5浬)」船舶減速達成率100%,惟該公司所提供資料係「港區範圍外至20浬內」之資料,尚難確實檢視辦理成效,該公司表示預計於110年底完成精進船舶減速查核系統,新增港區範圍內(3~5浬)之船舶速度計算等功能。

3.「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港務公司較國際公約提前1年,於108年度起全面實施國際航線進港至出港期間,船舶使用硫含量小於0.5%低硫燃油,並由航港局執行抽查作業,108、109及110年至7月底分別抽查988艘、1,035艘及613艘,抽查結果僅108年度有4起未使用硫含量小於0.5%低硫燃油而予以裁罰之情事。

表2 近年度船舶靠泊高雄港之岸電使用情形

年度

具岸電設施船舶

靠泊次數

使用岸電次數

使用率(%)

107

113

56

49.6

108

97

46

47.4

109

100

33

33.0

110年1-7月

35

25

71.4

說 明:本表係列示具岸電設施船舶靠泊高雄港具岸電設施碼頭之岸電使用情形。

資料來源:港務公司。

表3 近年度「港區範圍外20浬內」船舶進出港減速達成率情形

單位:%

港口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1-7月

基隆港

46.9

45.7

47.8

39.8

臺中港

48.7

49.6

51.2

47.0

高雄港

44.0

49.3

45.5

42.3

花蓮港

82.5

80.2

78.7

70.4

臺北港

42.7

43.3

44.3

38.2

蘇澳港

70.1

69.8

79.8

79.6

安平港

62.9

73.0

64.5

73.7

總計

46.9

49.6

49.0

44.6

說 明:船舶進出港減速達成率=符合減速條件艘次/進出港總艘次。

資料來源:港務公司。

綜上,港務公司實施臺灣港群綠色港口推動方案,主要計畫業依規劃辦理,亦多具成效。為提升港區空氣品質而辦理之「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中,「擴大高壓岸電設施使用」措施原目標期使具備岸電設施船舶泊靠高雄港設有高壓岸電碼頭之岸電使用率達100%,因無強制性規範,即使提供補助,實際執行與目標仍有相當差距,允宜持續宣導推動,並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協商改善後續相關作業程序,以提升航商使用意願;另「船舶進出港減速」措施,可能係因全球海運需求量大增,出現缺船、缺櫃及塞港等現象,航商為加速排解貨物運量,致港區範圍外至20浬內配合減速之船舶比率下降,允宜持續推動減速措施,並如期於110年底完成精進船舶減速查核系統,以確實檢視港區範圍內(3~5浬)之船舶進出港減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