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111年度單位預算案書表所列預算員額為529人,而110年8月底實際員工人數僅454人,實際人數與110年度預算員額529人相較,差額達75人,占比為14.18%。經查:
(一)各機關預算員額,依規定應本撙節原則核實配置,已無業務需求之預算員額允應減列
依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及預算編製相關規定,各機關預算員額,應本撙節原則,依實際需要核實配置,並核實減列已無業務需求之預算員額,相關規定如下:
1.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各機關因業務推動所需之預算員額,應本撙節原則,考量施政優先順序、實際業務消長、組織設置情形及機關人事費或用人費可支應程度,核實配置。」同法第11條第3款亦規定:「各機關應適時檢討輔助單位人力配置及運用情形;經檢討有節餘人力者,應配合減列預算員額、列管為出缺不補或調整為業務單位人力。」
2.111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點之(七)規定略以:「…1.各機關配置員額,應在上級機關獲配員額總數額度內,考量業務調移、推行地方化、法人化、民營化或委外化之辦理情形及改進工作方法,包含落實工作簡化與資訊化等因素,就施政優先緩急及必要性,中央機關依行政院核定員額評鑑結論、地方機關依其所辦理之組織及員額評鑑結論,檢討原配置人力(含超額員額)實際運用情形,合理核實編列各機關預算員額數,避免編列之預算員額未確實進用,影響人事費之有效執行。」
3.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1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五、(三)、2規定:「各機關111年度預算員額,應依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及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規定,本精實撙節原則,考量施政優先順序、實際業務消長、組織設置情形及機關人事費或用人費可支應程度等因素核實編列,…,以不超過110年度所列預算員額總數為原則,另應核實減列列管超額之預算員額缺額,並檢討核實減列已無業務需求之預算員額,避免編列之預算員額未確實進用,造成政府資源閒置與浪費。」
(二)總統府近年未足額進用人數仍偏高,允宜賡續檢討調減預算員額
總統府106年度預算員額為556人,實際員額為470人,差額為86人;嗣107年度起預算員額略降,至110年度均維持529人,實際員額則介於454人至474人之間,差額為55人至69人,其占預算員額之比率介於10.40%至13.04%之間,如以107年度至109年度情形觀之,預算員額與實際人數差額占預算員額之比率平均為11.59%。110年度截至8月底之實際員額為454人,與預算員額之差額增至75人。據該府說明,該等缺額包含機要人員、考試分發及商調遴補中等計19人、軍職缺額配合特勤任務編組隨時調補20人、控留文職缺額12人,另技工、工友及駕駛之缺額計24人,其中技工、工友及駕駛需自其他中央機關移撥,業已公告多次皆無人報名。總統府控留文職缺額較109年度之11人增加1人,必要性可再斟酌,另技工、工友及駕駛自107年度以來實際人數與預算員額之差額均超逾10人,多年來遲未補實亦未影響相關業務之運作,雖111年度預算員額業已減列2名工友,惟該等人力需求尚有檢討減列空間。
表1 總統府106年度至110年度「一般行政-人員維持」科目項下人事費之預、決算數及員工人數彙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人
年 度
項 目
106
107
108
109
110
預算數
金額
634,510
615,358
627,852
627,852
632,470
預算員額
556
529
529
529
529
決算數
金額
590,683
607,112
623,397
611,701
447,848
實際人數
470
469
474
460
454
賸餘數
金額
43,827
8,246
4,455
161,151
-
比率
6.91%
1.34%
0.71%
2.57%
-
預算員額與實際人數差額
人數
86
60
55
69
75
比率
15.47%
11.34%
10.40%
13.04%
14.18%
說 明:110年度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之執行數,相關人數統計亦至8月底。
資料來源:總統府。
綜上,總統府前次調減預算員額為107年度,惟迄110年度止,未足額進用人數之占比均仍超逾1成,其近年實際進用人力既均足以維持相關業務如常運作,顯見預算員額尚有精減空間,該府允宜積極採行「改進事務性工作分配」等方式,彈性運用工友、技工及駕駛人力,並賡續應依規定通盤檢討人力配置,評估調整預算員額之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