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111年度預算員額合計編列529人,包含職員376名、工友39名、技工45名、駕駛33名、聘用人員32名及約僱人員4名,所需人事費為5億9,944萬元。有關總統府106年度至110年度實際員工人數明細詳表1。經查:
表1 總統府106年度至110年度實際員工人數明細表 單位:人
年度
員 工 人 數
聘用人員占員工總數之比率
職員
聘用
約僱
技工
駕駛
工友
合計
106
337
19
4
38
33
39
470
4.04%
107
333
26
4
44
31
31
469
5.54%
108
342
26
2
43
30
31
474
5.49%
109
331
26
2
43
26
32
460
5.65%
110
332
27
2
45
23
25
454
5.95%
說 明:110年度為截至8月底實際員工數。
資料來源:總統府提供。
(一)有關聘用人員之進用與員額限制相關規定
1.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第3條前段規定:「本條例所稱聘用人員,指各機關以契約定期聘用之專業或技術人員。」同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本條例第2條所稱應業務需要,以發展科學技術,或執行專門性之業務,或專司技術性研究設計工作,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
2.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第1點亦規定:「各機關聘用人員應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以所任工作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除機關組織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其員額以不超過該機關預算總人數百分之五為原則。」
3.行政院99年3月30日發布之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各機關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之管理及進用,應確實依下列原則辦理:一、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之進用,應以專業性、技術性及臨時性業務需要為基礎,專案計畫或擔任工作已完成者,應檢討不再續聘僱。二、對於長期以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辦理之業務,應檢討其續聘僱之必要性,如屬經常性業務者,應由編制內職員辦理。…。」
4.本院於審查90年度與9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曾分別做有裁減中央機關聘僱人力之相關決議,要求中央機關每年至少裁減聘僱人數3%,並於3年內逐年降低至職員預算員額5%之範圍限額。
準此,聘用人員進用主要係為因應機關業務之特殊性、專業及臨時性質,如屬長期經常性業務允應由編制內之正式公務人員辦理始符體制,並維持政策之有效執行。
(二)總統府111年度減列職員及工友各2人,同時增加聘用員額4人,惟增加聘用人員之必要性容待商榷
總統府110年度聘用人員預算員額為28人,截至8月底實際聘用人員為27人,占實際總員額454人之比率為5.95%(詳表1),已超逾前述行政院規定5%標準;而111年度聘用人員預算員額32人,占整體預算員額529人之比率為6.05%,聘用人力占比又更為提高。洽據總統府表示,為因應後疫情疫情時代,協助總統掌握國內外政經情勢,擘劃政治、經濟、能源等等各項重大政策需用專業人力,以及回應立法委員檢討缺額之意見,爰111年度於行政院核定預算員額總數內減列員工缺額4人,相對增加聘用員額4人,以符合實際業務及用人需要,該等新增人力將配置於長官辦公室,辦理政策分析、專業研究規劃及聯繫協調相關事宜(詳表2)。然110年度實際配置於長官辦公室之聘用人力已高達13人,前揭政策議題之研析規劃是否均非該府現有聘用人力所無法擔任,恐非無疑。
表2 總統府111年度預計聘用人員從事業務內容一覽表
配置單位
人數
職稱
工作或從事業務內容
長官辦公室
17
聘用諮議或聘用技術員
政策分析、專案研究規劃及聯繫協調相關事宜。
第三局
1
工程審核、施作監督及查驗等專業技術性工作。
公共事務室
9
攝影、影音剪輯、新媒體等專業技術性工作;議題分析、專案研究及聯繫協調相關事宜。
機要室
3
攝影、照片後製處理等專業技術工作。
2
外文編譯審潤等專門性業務。
資料來源:總統府提供。
綜上,總統府111年度預計減列職員及工友各2人,並增加聘用員額4人,預算員額總數與上一年度並無差異,惟聘用人員占預算員額之比率將逾6%;且110年度該府負責政策分析、專案研究規劃等事宜之聘用人員已高達13人,111年度擬再增聘4人,其必要性容待衡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