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11年度單位預算案於「一般建築及設備」業務計畫項下之「營建工程」工作(分支)計畫編列「房屋建築及設備費」4,022萬元,較110年度預算數2,062萬5千元增加1,959萬5千元(增幅達95.01%),主要係辦理辦公廳舍冷氣機組暨其系統汰換工程及會議系統整合建置等工作所需。近年監察院辦理營建工程計畫間有執行率偏低情事,且部分跨年期「營建工程」計畫,未能於預算書表內妥適揭露相關資訊,不利預算審議,說明如下:
(一)近年監察院「營建工程」計畫執行情形多未臻理想,尚待賡續依計畫期程加速辦理
為維護古蹟風貌永續使用,確保廳舍建物安全,營造友善環境,監察院近年賡續辦理各項「營建工程」計畫。105年度至109年度監察院「營建工程」計畫各年度可用預算數介於4,283萬9千元至9,043萬8千元間,執行結果,執行數(含應付未付數及賸餘數,不含未執行經行政院核定免予保留之賸餘,以下同)僅介於427萬元至5,015萬6千元、預算執行率則介於7.87%至63.65%之間,均低於7成,執行情況欠佳(詳表1)。
(二)未妥適衡量預算執行能力,致各年度保留經費及比率均偏高
按機關辦理營建工程應依工程實際進度及預算執行能力核實編列預算,以利整體資源妥善規劃運用;惟由表1所示,105年度至109年度監察院「營建工程」計畫預算之保留金額介於2,185萬3千元至5,924萬3千元、保留比率則介於36.34%至92.12%之間,各年度保留金額頗鉅,保留比率亦偏高,恐影響計畫推展。究其原因主要係部分計畫屬跨年期計畫,惟其預算籌編與計畫執行未能縝密配合,相關預算(如監造費用)無法於年度內執行等所致。
(三)部分「營建工程」計畫屬跨年期計畫,宜於預算書表內儘量揭露相關資訊,俾利預算審議
依監察院補充說明,111年度「營建工程」計畫主要包括「辦公室及庫房修繕工程」、「白蟻回測檢視作業」、「汰換空調、供電及議事影音設備」、「辦公廳舍冷氣機組暨其系統汰換工程」、「辦公大樓地坪鋪面更新工程」,以及「會議室會議系統整合與建置」等6項,其中除「辦公廳舍冷氣機組暨其系統汰換工程」及「辦公大樓地坪鋪面更新工程」等2項計畫僅提報1個年度(111年度)經費需求外,餘皆屬跨年期計畫,無法於單一年度(111年度)內完工或完成決算,而需延伸數個年度(詳表2);為利本院審議時瞭解跨年期計畫之繼續經費預算全貌及整體效益,宜於計畫開始前妥為規劃,按年或按期預估實施計畫之執行進度與所需經費,予以合理配置,並依預算法第39條規定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等相關資訊,俾利審議。
綜上,近年來監察院辦理「營建工程」計畫執行進度多有落後,成效欠佳,致各年度決算保留金額亦居高不下,尚待針對執行進度落後原因,研謀具體因應措施,並積極辦理,以提升預算執行效能。另部分「營建工程」計畫屬跨年期計畫,除應加強先期規劃作業外,亦應依預算法規定,於預算書表內揭露相關資訊,俾有助於本院審議時瞭解繼續經費之預算全貌及整體效益。
表1 監察院105年度至111年度營建工程計畫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可用預算數
執行數
本年度保留數
以前年度保 留 數
本年度
預算數
預 算
調整數
合計
(1)
金額
(2)
%
(2)/(1)
105
5,827
48,440
0
54,267
4,270
7.87%
49,992
106
49,992
35,450
0
85,442
26,199
30.66%
59,243
107
59,243
22,434
8,761
90,438
50,156
55.46%
40,281
108
40,281
22,740
922
63,943
40,697
63.65%
23,237
109
23,237
15,404
4,198
42,839
20,767
48.48%
21,853
110
21,853
20,625
0
42,478
10,651
25.07%
-
111
-
40,220
-
40,220
-
-
-
說 明:本表執行率=(年度執行數/可用預算合計數)。執行數含實現數及應付數。預算調整數含動支第一、第二預備金數及經費勻支數。110年度之本期執行數為截至7月底之實際數。
資料來源:監察院提供。
表2 監察院111年度至114年度資本計畫預算編列及預估經費需求明細表(營建工程部分)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計畫名稱
111年度
預 算 數
112年度
需 求 數
113年度
需 求 數
114年度
需 求 數
辦公室及庫房修繕工程等
1,514
1,800
1,800
1,800
白蟻回測檢視作業
420
420
420
420
汰換空調、供電及議事影音等設備
800
800
800
800
辦公廳舍冷氣機組暨其系統汰換工程等
13,610
0
0
0
辦公大樓地坪鋪面更新工程
6,000
0
0
0
會議室會議系統整合與建置等
17,876
29,704
0
0
合 計
40,220
32,724
3,020
3,020
說 明:本表「需求數」係各年度預估需求數。
資料來源:監察院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