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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未售餘屋、店鋪編列維護修繕所需相關經費雖有其必要性,惟近年多有超支情形,允宜審慎規劃修繕計畫並核實編列預算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未售餘屋、店鋪編列維護修繕所需相關經費雖有其必要性,惟近年多有超支情形,允宜審慎規劃修繕計畫並核實編列預算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彥斌

眷改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於「業務外費用-其他業務外費用」項下之「雜項費用」科目,針對眷改基地未出售之餘屋及店鋪編列修理保養及保固費1,032萬5千元。近年眷改基金為加速去化餘屋與店鋪,編列維護修繕所需費用,惟多有超支情形,謹說明如次:

(一)眷改基地未售餘屋、店鋪編列維護修繕所需經費之必要性

有關當前眷改基地尚未出售之餘屋與店鋪,依據眷改基金之說明,主要係委託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標租及價售現役官兵之不動產,鑒於前揭多數標的之屋齡較高、屋況較差,為提高標售、標租之機率,以及落實眷改條例有關照顧官兵之意旨,國防部考量該等不動產標售、標租以及價售現役官兵之期程,辦理專案檢討未出售餘屋、店鋪之屋況及進行必要之修繕。

(二)近年眷改基地未售餘屋及店鋪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之預算執行情形與111年度預算編列概況

根據眷改基金提供資料,106至109年度期間,眷改基地未售餘屋及店鋪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數介於120萬元與1,325萬元之間,決算數介於43萬8千元與2,523萬2千元之間,110年度預算數1,857萬5千元,截至7月底執行數21萬2千元。除108年度無超支情形外,106年度、107年度及109年度分別超支56.12%、106.97%及1,256.56%(詳表1)。眷改基金表示,為加速去化眷改基地之餘屋與店鋪,以增加資產處分收益挹注基金,國防部訂頒「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修繕工程計畫」,積極推動相關修繕工程,致年度相關經費有實際執行數逾預算數之情形。

表1 106至110年度(截至7月底)眷改基金就眷改基地未售餘屋及店鋪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之運用情形

單位:戶;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6

107

108

109

110

眷改基地未售餘屋及店鋪之戶數

1,601

1,250

1,061

865

737

預算數

13,250

1,320

1,200

1,860

18,575

決算數

20,686

2,732

438

25,232

212

預算執行率

156.12

206.97

36.50

1,356.56

1.14

說 明:110年度為截至7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眷改基金提供,本報告整理。

至於111年度就眷改基地未出售前餘屋及店鋪修繕之經費需求,依據眷改基金之補充說明,係考量以往年度之作業經驗,每戶預估費用2萬5千元,預定修繕戶數413戶,爰編列1,032萬5千元(25千元*413=10,325千元)。

(三)國防部允應依相關規定,落實就未出售之眷改基地餘屋、店鋪之巡查工作,積極掌握修繕需求並據以核實編列預算

按國防部為經營、活化眷改基地之餘屋與店鋪之資產管理運用,以增加眷改基金收入來源,特制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新建住宅商服設施標租及出租處理作業要點」,其中第13點規定:「對出租之商服設施、住宅,本部應定期派員巡查承租人是否依約定正常使用,以及租賃物有無修繕需求。前項定期巡查事項,本部得囑託各軍種機關或其所屬下級單位辦理。」亦即國防部就出租之店鋪、餘屋,應定期派員或囑託各軍種機關抑或其所屬下級單位巡查,除確認屋況外,並掌握其修繕需求,並據以編列修繕經費。此外,據眷改基金提供統計資料,眷改基地未售餘屋及店鋪之戶數自106年度之1,601戶逐年減少至110年度(截至7月底)之737戶,隨著未出售之餘屋、店鋪逐年減少,巡查負擔亦有所減輕,國防部及其所屬單位允應落實前揭作業要點落實定期巡查,以精確掌握需要修繕之戶數及經費需求。

綜上,近年眷改基金考量未出售之眷改基地餘屋、店鋪多數屋齡老舊、屋況欠佳,為加速去化餘屋與店鋪,編列維護修繕所需經費,惟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多有超支情形,國防部允宜依相關規定督促所屬落實就未售餘屋、店鋪之巡查工作,積極掌握修繕需求並據以核實編列相關經費,並撙節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