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發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發展支出」1億1,497萬7千元,主要用於辦理補助保險調查統計、研究發展、諮詢及業務發展工作等。經查:
(一)IFRS 17係規範保險合約之認列、衡量與表達,主要影響部分為保險負債
據金管會109年9月30日新聞稿,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於109年6月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公報(IFRS 17)正式準則,訂於112年生效,我國則預計於115年實施。詢據金管會表示,IFRS 17係規範保險合約之認列、衡量與表達,主要影響部分為保險負債,現行係以類似攤銷後成本之方式衡量,IFRS 17則以類似公允價值方式衡量,與現行規定存有相當差異。觀諸保險業者歷年度帳上所列保險負債,壽險業及產險業之保險負債皆概呈逐年攀升之趨勢,截至110年7月底止,分別為26兆7,203.01億元及2,441.66億元,總計26兆9,644.67億元(詳表1),金額龐鉅,未來IFRS 17實施勢將有所衝擊。
表1 保險業近年度保險負債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時點
壽險業
產險業
總計
101年底
12,249,808
166,959
12,416,767
102年底
14,134,176
166,261
14,300,436
103年底
15,445,141
172,563
15,617,705
104年底
16,744,627
178,419
16,923,045
105年底
18,950,369
200,534
19,150,903
106年底
20,790,907
193,063
20,983,970
107年底
22,765,420
197,645
22,963,065
108年底
24,447,618
206,078
24,653,696
109年底
25,976,448
223,603
26,200,051
110年7月底
26,720,301
244,166
26,964,467
說 明:壽險業及產險業個別加總數不等於總計為小數點進位所致。
資料來源:保險市場重要指標(110年7月)。
(二)已組成專案小組並研擬各項措施以協助業者導入,允宜持續促其逐步落實調整,俾順利接軌IFRS 17
詢據金管會略以,IFRS 17除影響保險業之負債評估外,對商品結構亦產生相當影響,且公報衡量方式需運用大量經驗統計資料,並於資訊系統保留各期數據,將大幅提高對精算資訊系統之依賴,增加技術困難度;另準備金提存部分,其依IFRS 17相關規定之實務計算方式,各國仍持續討論中;有效契約負債公允價值評估隨假設情境、利率走勢、保單實際經驗及新銷售保單貢獻多寡而有差異,各國主管機關並未對外揭示評估結果,惟如業者有強化需求,當函報準備補強計畫,預留準備金因應。該會已組成專案小組並研擬各項措施,積極協助業者導入,並表示目前各公司所報進度皆尚符合專案進度目標,將持續依規劃時程控管進度,並視實際執行情形適時溝通或提供必要協助。
綜上,保險業者資金源於保單銷售,具風險分攤及未來給付可能性,當以穩健經營為原則。IFRS 17預計於115年實施,將影響保險負債衡量、商品精算、資訊系統及責任準備金提存等;鑒於業者保險負債金額龐鉅,允宜持續促其逐步落實調整,預為估列準備金提存數,俾順利接軌,降低衝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