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11年度起新增辦理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2期,允宜提升產業參與度,以擴大與新南向國家醫衛產業領域之連結
衛福部及所屬於111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2期)」,計畫總經費16億9,225萬6千元,執行期間為111至114年,111年度所需經費2億2,294萬8千元,包含衛福部1億9,069萬4千元,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408萬8千元、食品藥物管理署500萬元、中央健康保險署700萬元、疾病管制署476萬6千元,及國民健康署140萬元。計畫目標為打造醫療產業生態鏈,及擴大醫衛產品出口產值。經查:
(一)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1期(107至110年)執行成果說明
近年我國醫療衛生實力受到國際肯定,106 年起政府將醫衛新南向納入「新南向政策」,並擬定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1期(107-110年),政策目標係藉由我國醫療衛生實力,深耕醫衛人脈網絡,擴大我國在新南向國家影響力,並透過全面性醫衛合作與相關產業鏈密切連結,增加我國醫衛產業之出口機會及產值。
參據衛福部提供該計畫第1期執行成果,除與新南向國家建立廣泛雙向合作機制及醫衛人力培訓互動外,在供應鏈及市場連結上亦有相當收穫。如我國109年中藥製劑外銷新南向國家出口額達1,194萬美元,較106年增加264萬美元,成長率達28%。此外,我國於109年共取得5張牙材許可證(印尼4張,及馬來西亞1張),110年持續向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越南等國送件申請6張牙材許可證,110年7月已取得馬來西亞1張牙材許可證(BIoMATE植牙系統),計畫執行已初見成效。
(二)允宜參據第1期計畫之執行情形,賡續提升辦理效益,俾利提升業者參與度,並擴大與新南向國家醫衛產業領域之連結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2期計畫延續第1期計畫之規劃方式,以「1國1中心」為推動主軸,將雙印(印度、印尼)、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越南及緬甸等7 個國家作為基礎,並以「穩固基礎、擴大成效」為原則,持續擴大衛福新南向政策之範圍。惟現行因未能具體界定各執行醫院之推動重點,我國業者尚難以透過1國1中心搭橋媒合會及研討會,推廣其產品及擴大業務範疇。
此外,部分新南向重點國家,例如越南、印尼、泰國及菲律賓等,人口眾多、國土面積廣大且分散,在「1國1中心」制度下,期憑藉1家醫院之力整合該國所有資訊以及推動各項新南向活動,有其困難。是以,允宜參據第1期執行情形,訂定各執行醫院之辦理重點,或研擬1國雙中心制度,以擴大我國業者與新南向國家不同醫衛產業領域之連結。
綜上,衛福部及所屬111年度辦理「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2期)」,允宜參據第1期計畫之執行情形,持續提升業者參與度,期擴大與新南向國家醫衛產業領域之連結,俾達計畫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