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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七、近年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部分品質指標概呈下降趨勢,允宜研謀精進,以提升醫療團之照護品質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中央健康保險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中央健康保險署於111年度預算案編列「健保業務」所需經費23億6萬6千元,年度施政目標為完善健保制度、強化自助互助社會保險精神。又該署將持續透過各類專案計畫,強化醫療機構與基層院所合作列為重要施政計畫。經查:

(一)中央健康保險署自92年起試辦家庭醫師相關計畫,以為健保法實施家庭責任醫師制度奠定基礎

依100年1月26日修正之健保法第44條第1項規定,保險人(即中央健保署)為促進預防醫學、落實轉診制度,並提升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應訂定家庭責任醫師制度,故健保法明定我國醫療照護應朝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之方向發展。

參據110年「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下稱家醫計畫),中央健康保險署自92年3月10日起即試辦家醫計畫,目前係轉型朝向鼓勵社區醫療群選擇以會員照護成效之支付方案辦理。該計畫目的包含建立家庭醫師制度、建立以病人為中心之醫療觀念,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及為健保法實施家庭責任醫師制度奠定基礎。

(二)近5年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部分品質指標呈下降趨勢,允宜研謀精進,以提升照護品質

據中央健康保險署統計,93年度家醫計畫參與醫療群數、診所數及參與醫師數各為269群、1,576家及1,811人,收案人數約62萬人,109年度各成長至622群、5,407家及7,307人,收案人數更高達574萬9千人,已逐漸展現計畫之執行成效。惟參據近5年家醫計畫部分品質指標達成情形(詳表1),會員固定就診率由105年度之50.9%降至109年度之48.3%、會員急診率由107年度之33.2%降至109年度之28.7%、潛在可避免急診率由105年度之2.4%降至109年度之1%,及可避免住院率由105年度之1.5%降至109年度之0.6%,上述品質指標概呈下降趨勢,允宜研謀精進。

表1 105至109年度家醫計畫部分品質指標達成情形表 單位:%

項目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會員固定就診率

50.9

47.2

48.3

48.0

48.3

會員急診率(排除外傷)

-

-

33.2

34.7

28.7

潛在可避免急診率

2.4

2.2

1.2

1.2

1.0

可避免住院率

1.5

1.4

0.7

0.7

0.6

資料來源:110年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協商參考指標要覽,第118頁。

綜上,為健保法實施家庭責任醫師制度奠定基礎,中央健康保險署自92年起試辦及陸續推動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惟近5年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部分品質指標概呈下降趨勢,允宜研謀精進,以增進整體醫療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