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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八、111年度手動監測PM2.5年平均濃度目標值設定為15.5μg/m3,高於109年度實際值14.1μg/m3,允宜衡酌提升績效目標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空氣污染防制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沈寧衛

空污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空氣污染防制計畫-06空氣品質管理」計畫編列4億7,990萬5千元,用以推動整合性空品區空氣品質管理策略,加強固定及移動污染管制作業,落實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之管理措施,改善懸浮微粒(含細懸浮微粒PM2.5)及臭氧污染,以達成111年度全國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手動採樣法)PM2.5年平均濃度15.5μg/m3(微克/立方公尺)之目標。

環保署為改善空氣污染問題,104年8月提出清淨空氣行動計畫(104-109年),該計畫原設定109年度手動監測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濃度目標值為15μg /m3(以104年度PM2.5濃度22μg /m3為基期,扣除境內污染預計減少4μg/m3、境外傳輸預計減少3μg/m3後之目標值)。歷經多年空氣污染改善,我國手動監測PM2.5年平均濃度已自104年度22.0μg/m3逐步降至109年度14.1μg/m3。是以,空污基金111年度手動監測PM2.5年平均濃度目標值設定為15.5μg/m3,高於109年度之14.1μg/m3,容欠挑戰性。

綜上,清淨空氣行動計畫原設定109年度手動監測PM2.5年平均濃度目標值為15μg/m3,歷經多年空氣污染改善,其109年度年平均濃度已降至14.1μg/m3,惟空污基金111年度手動監測PM2.5年平均濃度目標值設定為15.5μg/m3,高於109年度實際值,允宜衡酌提升績效目標,俾益改善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