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111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業務(工作)計畫項下之「辦理電腦資訊作業」分支計畫編列6億1,797萬8千元,其中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第三代審判系統開發及推廣建置計畫(以下簡稱第三代審判系統建置計畫)總經費3億447萬3千元,分7年辦理,105年度至110年度已編列2億8,425萬7千元,111年度續編列最後1年經費2,021萬6千元。惟第三代審判系統建置計畫主要內容變更頻仍,致執行進度較原計畫落後,加上該系統採分散式架構設計,作業時間較長,影響後續資訊服務計畫推展,說明如下:
(一)第三代審判系統建置計畫主要內容變更頻仍,致完成期程不斷延後並增加經費需求
司法院自105年起辦理第三代審判系統建置計畫。原規劃總經費2億元,預計108年底完成。惟因該院資訊處評估系統推廣時間較長、需優先完成系統備援環境及納入行政法院系統再造計畫等因素,分別於105年4月、105年6月、107年3月、108年3月及109年5月提報5次修正計畫;嗣為因應國民法官法、行政訴訟法等法規修正、最高法院廢除限量分案等政策調整,系統需配合增修相關功能,爰於110年6月8日再簽准辦理第6次修正計畫。本案因多次修正計畫內容,致計畫規模及內容大幅變更,除計畫完成期程將展延至111年底外,總經費亦增至3億447萬3千元,較原規劃經費增加1億447萬3千元,增幅高達52.24%。
(二)第三代審判系統建置計畫部分年度之執行情形未臻理想
近5年(105年度至109年度)第三代審判系統建置計畫各年度可用預算數介於4,717萬元至6,465萬元之間,執行結果,執行數(不含保留數及賸餘數,以下同)介於1,405萬9千元至6,081萬元,預算執行率則介於29.80%至99.93%之間(詳表1),差距頗大,其中預算執行率未達6成者,計有105年度及108年度等2個年度,主要係得標廠商集中、廠商開發系統能量有限等因素所致。
(三)第三代審判系統因採分散式架構設計,又須依各法院之事務分配原則進行客製化調整,致作業時間較長
據司法院主管108年度預算凍結事項報告資料所示,第三代審判系統分三階段進行開發;惟因該審判資訊系統為分散式架構,又須依各法院之事務分配原則進行客製化調整,各階段均需6個月到2年不等之推廣建置作業(詳表2),致各階段之作業期程較長,主要係因第三代審判資訊系統前於105年起即陸續開發,考量當時該院網路頻寬、穩定性,及避免因網路中斷而可能導致審判業務中斷,故採建置於各法院之系統採分散式架構設計。
綜上,第三代審判系統建置計畫為司法院核心系統,惟由於建置於各法院之系統採分散式架構設計,開發與推廣建置期程較長,再加上本案自提出後,計畫數度變更,致總經費不斷增加,完成日期亦不斷延後,延宕計畫目標之達成。
表1 司法院105年度至111年度第三代審判系統建置計畫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可用預算數
執行數
執行率
(2)/(1)
未支用預算數
以前年度
保留數
本年度
預算數
合計
(1)
本年度
以前
年度
小計
(2)
本年度
保留數
停 止
支用數
105
0
48,000
48,000
24,469
0
24,469
50.98%
23,531
0
106
23,531
28,350
51,881
28,314
23,531
51,845
99.93%
0
36
107
0
64,650
64,650
60,810
0
60,810
94.06%
3,670
170
108
3,670
43,500
47,170
10,389
3,670
14,059
29.80%
27,662
5,449
109
27,662
32,500
60,162
12,751
27,662
40,413
67.17%
19,749
0
110
19,749
72,636
92,385
13,829
19,749
33,578
36.35%
-
-
111
-
20,216
20,216
-
-
-
-
-
- 說 明:本表不含維護經費。110年度之執行數為截至8月底之實際數。
資料來源:司法院提供。
表2 司法院第三代審判系統建置計畫三階段開發期程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階段
系統規劃範圍
經費
需求
再造期程
推廣期程
一
民執、提存、登記等3個系統再造(含基礎建設)
51,000
已履約完成(21個月)。
-
一
民執、提存、登記等3個系統全國推廣
12,000
-
已履約完成(12個月)。
二
民(家)、刑(少)、簡易等12個系統再造(含兩家推廣示範)
75,177
已履約完成(24個月)。
(106.8.14~108.7.31)
已履約完成(約12個月) (108.8.1~109.7.31)。
二
民(家)、刑(少)、簡易等12個系統全國推廣
72,500
-
執行中(109.9~111.6)。
三
最高法院、最高暨高等行政法院及智財法院等4個審判系統再造(含推廣)
57,750
●最高法院:約1年5月(108.9~110.2)。
●最高行法院:約1年(108.9~109.9)。
●行政法院:約1年1月(108.8~109.9)。
●智財法院:約1年7月(108.8~110.3)。
●最高法院推廣:約10月(110.2~110.12)。
●最高行法院推廣:約6月(109.9~110.2)。
●行政法院推廣:約1年3月(109.9~110.12)。
●智財法院推廣:約6月(110.3~110.9)。
三
司法院憲法法庭審判作業系統開發
7,500
履約中(109.7~110.10)。
履約中(110.11~111.3)。
說 明:本表僅列計系統開發建置部分,不包括功能增修部分。
資料來源:司法院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