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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為因應COVID-19疫情,就業安定基金自109年度起支應各項紓困措施所需經費,111年度預算數達117.97億元,允宜滾動式檢討,俾利資源有效率運用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就業安定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COVID-19造成全球性重大疫情,影響全球勞動市場發展,就業安定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於「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職業訓練業務」、「就業服務業務」及「多元就業與創業協助、創新發展與數位學習業務」計畫分別編列15億9,804萬7千元、16億986萬元及85億8,867萬6千元,合計數117億9,658萬3千元,辦理9項因應疫情相關措施(詳表1)。經查:

表1 就業安定基金111年度因應疫情相關措施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序號

計畫名稱

預算數

預算書說明

1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850,000

(二)職業訓練業務6.分署辦理在職人員進修訓練-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2

辦理青年職能開發業務-產業新尖兵計畫及學習獎勵金

399,759

(二)職業訓練業務4.辦理青年職能開發業務-青年專班訓練

3

辦理青年職能開發業務-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348,288

(二)職業訓練業務4.辦理青年職能開發業務-青年失業者工作崗位訓練

4

安心就業計畫(配合紓困4.0):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

510,300

(四)就業服務業務 1.辦理僱用及就業獎助業務-安心就業計畫

5

安穩僱用計畫(配合紓困4.0)

15,000

(四)就業服務業務 1.辦理僱用及就業獎助業務-安穩僱用計畫

6

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配合紓困4.0)

935,000

(四)就業服務業務 1.辦理僱用及就業獎助業務-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7

特定行業就業獎勵(配合紓困4.0)

149,560

(四)就業服務業務 1.辦理僱用及就業獎助業務-勞工就業獎助-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

8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

1,452,204

(六)多元就業與創業協助、創新發展與數位學習業務1.多元培力就業計畫(2)安心即時上工計畫

9

擴大公共服務之就業計畫

7,136,472

(六)多元就業與創業協助、創新發展與數位學習業務1.多元培力就業計畫(3)擴大公共服務之就業計畫

合計

11,796,583

說 明:9項措施均編列於111年度就業安定基金之「一、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預算書說明」欄係按預算書計畫別標號。

資料來源:發展署提供。

(一)就業安定基金為因應疫情,自109年度起支應各項紓困措施所需經費,111年度預算數達117.97億元,賡續辦理相關業務

自109年度起COVID-19疫情於全球快速蔓延,對於我國就業情形造成影響,109年度以5月失業率4.07%為最高,嗣因國內疫情控制得宜,失業情形逐漸趨緩;110年5月我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3級,6月失業率攀升至4.8%(詳表2),為近10年來最高,隨著疫情陸續受控,截至110年10月25日止,失業情形雖較上月呈減少,惟仍未恢復至疫情前就業水準。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特別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醫療(事)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紓困、補貼、振興措施及對其員工提供必要之協助。」勞動部於109年4月訂頒「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以下簡稱紓困辦法),並自109年度至111年度推動因應疫情相關措施,就業安定基金截至110年7月底止已投入76億餘元,111年度預算案編列117.97億元,賡續辦理相關措施。

表2 100年至110年9月我國失業率統計表

單位:%

年度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失業率

4.39

4.24

4.18

3.96

3.78

3.92

3.76

3.71

3.73

3.85

110年

平均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失業率

4.04

3.66

3.70

3.67

3.64

4.11

4.80

4.53

4.24

3.96

資料來源:勞動統計查詢網(查詢日期110年10月25日)。

(二)110及111年度辦理措施多為109年度之延續或現有機制之擴充,允宜滾動檢討,俾利資源有效運用

審計部實地查核勞動部109年度辦理因應疫情相關措施發現缺失,諸如:1.安心就業等紓困與補貼措施,對於重複支領之認定似過於寬鬆,復乏機關間聯繫查證機制,且間有應上傳資料未上傳不利比對情形;2.擴大辦理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其中採線上參訓課程之學習時數認定缺乏明確規範,且間有事業單位以虛偽不實之書面文件結報,或核給金額超逾標準等情事,允宜確實檢討改進。

由於110及111年度因應疫情相關措施多為109年度之延續,或現有機制之擴充,允宜針對109年度經審計部查核缺失檢討並廣納各界意見以研謀精進策略及提升執行成效。

綜上,自109年度起為降低疫情對勞動市場衝擊,就業安定基金支應多項因應疫情相關措施所需經費,截至110年7月底止已投入76億餘元,以發揮即時紓困效果。有鑑於政府資源有限,110及111年度辦理措施多為109年度之延續或現有機制之擴充,惟不同年度隨著國內疫情之發展及變化迥異,對於產業環境及勞工就業影響程度亦未盡相同,且國際疫情仍存有變數,允宜滾動式檢討相關措施,俾利政府資源有效率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