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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五、擴大喘息服務計畫經多次放寬補助標準後,執行情形漸有改善,允宜與衛福部加強滾動式檢討補助機制,審酌實際需要適時調整,俾利達成政策目的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就業安定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就業安定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於「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項下「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辦理外國人跨部會協調事項等相關業務」編列補助衛福部辦理之擴大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計畫(以下簡稱擴大喘息服務計畫)1億8,604萬9千元。經查:

(一)擴大喘息服務計畫多次放寬補助標準,提供外籍看護工休假期間之家庭支持服務

按長期照顧法第13條規定,喘息服務為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提供項目之一。衛福部自106年起推動長期照顧(以下簡稱長照)10年計畫2.0,並於同年12月公告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106年版),已聘僱家庭看護移工之家庭,家庭看護移工無法協助未滿1個月者,不得請領喘息服務。107年12月1日起勞動部與衛福部共同推動擴大喘息服務計畫,並陸續修正相關補助條件,說明如次:

1.自107年12月1日起針對已聘僱家庭看護工之被照顧者,經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照管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並符合特定條件者,得申請喘息服務,不受前開1個月之限制。

2.自108年9月24日起放寬適用對象,凡經照管中心評估屬長照需要等級為第7級或第8級者,免除須獨居或主要照顧者70歲以上之限制,只要外籍看護工短時間休假,即可申請。

3.自109年12月1日起放寬適用對象,經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至第8級者,如其所聘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或因故請假無法協助照顧,即可申請喘息服務,不再受30天以上空窗期之限制。

(二)107至109年度執行情形未達預期,且有執行成效之評核作業未盡周延情形

擴大喘息服務計畫107至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1.38%、9.64%及18.54%(詳表1),實屬偏低;另依據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該計畫執行結果,107年12月1日至109年11月止實際使用人數1萬887人,占預估使用人數2萬4,369人之44.68%,執行情形未達預期。…。再查擴大喘息服務計畫分別於108年9月及109年11月公告放寬申請資格,惟執行機關勞動部及衛福部均未依各公告期間統計實際使用人數,檢視放寬資格後之成效,並據以檢討研議提升效能之相關措施,執行成效之評核作業未盡周延。…。經函請行政院督促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檢討擴大喘息服務計畫執行成效,俾使家事移工獲得合理之工時及休假,達職場平權及平等」。

另按勞動部提供資料顯示,該計畫109年度使用人數及服務人次分別為1萬1,627人及8萬4,223人次,110年1月1日至110年6月底止(110年度上半年)則各為9,322人及9萬6,170人次,110年上半年績效大幅提升,109年12月起放寬補助標準已初見成效,勞動部宜與衛福部加強滾動式檢討,審酌業務實際需求,提供適切補助,俾利政府資源有效運用。

表1 107-111年度勞動部辦理擴大喘息服務計畫預算執行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7

108

109

110

111

預算數

40,000

40,000

182,000

182,000

186,049

決算數

552

3,857

33,739

0

-

執行率%

1.38

9.64

18.54

-

-

說 明:1.計畫所需經費由衛福部長照基金及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平均分攤,先由長照基金墊付後,再向就業安定基金辦理請款及核銷事宜。

2.110年截至7月底止,衛福部尚未辦理核銷作業,故無實支數。

資料來源:發展署提供。

綜上,勞動部與衛福部自107年度起辦理擴大喘息服務計畫,惟107至109年度預算執行未如預期,經109年12月1日起放寬補助標準後,使用人數及服務人次均有提升;勞動部宜與衛福部加強滾動式檢討,審酌實際需求以調整補助條件及內容,俾利提升資金運用效率及達成政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