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署及所屬111年度預算案「消防救災業務」項下「加強救災救護工作」分支計畫新增編列辦理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中程計畫2,964萬4千元。該計畫係行政院110年3月31日核定,計畫期程為111至116年度,計畫總經費2億2,927萬8千元,主要係為協助地方政府改善基層救災裝備所需經費。經查:
(一)平時積極組訓民力組織救援團隊,災時方可協助緊急災害救援工作之迫切需要
土石流、淹水及地震等災害發生時,消防機關(單位)或政府其他機關(單位)救援人力尚未及時抵達災區進行搶救,或災情過重及災害過大,政府救災單位調派人力不敷救援時,有賴災害防救志工投入救災能量,以發揮及時有效之救災效能。爰此,平時需積極組訓民力組織救援團隊,以利協助緊急災害救援工作。
(二)辦理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中程計畫概述
為解決災害防救志工人力老化、專業技能單一及裝備器材老舊等問題,消防署自111至116年度推動「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中程計畫」,以人力及裝備器材資源為核心,並辦理跨領域防災教育與強化複合式專業訓練,由該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並建置「協勤民力智慧系統」,進行全面改善與強化。111年度辦理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所需經費767萬元、建置協勤民力智慧系統規劃設計所需經費100萬3千元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經費2,094萬4千元,該計畫各年度預算分配情形詳表1。
(三)允宜合理分配各縣市資源,協助各地方災害防救志工辦理防災教育及強化複合式專業訓練
該計畫係強化全國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據消防署統計截至6月底全國災害防救志工團體計195個及6,495人(詳表2)。鑑於發生各項重大或複合性災害需動員人力、機具及裝備,跨縣市支援擔任協助救災工作,為統一救災語言、裝備,技能和加強救災效能,實施專業訓練及補助汰換或購置裝備,允宜合理分配各縣市防救災資源,並依據地方勤務及各縣市災害防救志工需求,辦理防災教育及強化複合式專業訓練,以培訓山域、水域、陸域及救護等專業防災志工或示範團體,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
綜上,消防署及所屬111年度預算案編列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中程計畫2,964萬4千元,允宜合理分配各縣市資源,依據地方勤務及各縣市災害防救志工所提需求,協助各地方災害防救志工辦理防災教育及強化複合式專業訓練。
表1 消防署辦理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中程計畫預算分配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地方災害防救裝備充實
協勤民力智慧系統建置
防災教育與強化複合式專業訓練
全國防救災訓練成果展示暨演練
消防署
業務推動
年度經費合計
111
20,944
1,030
2,670
-
5,000
29,644
112
21,860
17,308
1,438
-
5,000
45,606
113
23,169
9,708
2,670
-
5,000
40,547
114
24,932
-
1,438
-
5,000
31,370
115
28,112
-
2,670
-
5,000
35,782
116
34,892
-
1,438
5,000
5,000
46,330
合計
153,909
28,046
12,323
5,000
30,000
229,278
資料來源:消防署提供,本報告彙整。
表2 各縣市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團體及人數表 單位:隊;人
縣市
團體隊數
人數
臺北市
11
350
新北市
31
1,120
桃園市
9
333
臺中市
19
537
臺南市
7
231
高雄市
14
461
基隆市
4
192
新竹市
5
156
嘉義市
4
119
新竹縣
18
410
苗栗縣
5
170
彰化縣
6
210
南投縣
26
1,039
雲林縣
4
96
嘉義縣
3
69
屏東縣
7
311
宜蘭縣
6
188
花蓮縣
6
192
臺東縣
3
91
澎湖縣
6
176
金門縣
1
44
連江縣
0
0
合計
195
6,495
資料來源:消防署提供,本報告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