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1年度預算案「土地測量-地籍圖重測後續計畫第2期計畫」(以下簡稱第2期計畫)編列該計畫第4年度所需經費2億1,497萬9千元。經查:
(一)地籍圖重測後續計畫概況
臺灣於日據時期測繪之地籍圖,仍有部分繼續沿用於地籍管理,其精確度已不符合現今應用需求,為釐整地籍,政府自45年度起辦理地籍圖修正測量計畫、62年度起試辦地籍圖重測計畫、65年度先後實施臺灣地區地籍圖重測3期13年計畫、臺灣省地籍圖重測78年度計畫、臺灣省地籍圖重測後續計畫(79-94年)、地籍圖重測計畫(95-103年,分2期辦理,第1期4年,第2期5年)等。近年則辦理地籍圖重測後續計畫,分2期辦理,第1期由104至107年度(以下簡稱第1期計畫),第2期由108至111年度(以下簡稱第2期計畫)。
(二)允宜參酌以往年度實際執行情形,於規劃新計畫時審酌提高績效目標,俾加速建構正確地籍圖資
精確之地籍圖資為政府進行國土規劃及公共建設之核心基礎資料,近年來內政部辦理地籍圖重測後續計畫第1期計畫及第2期計畫,均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地籍圖重測。觀察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地籍圖重測執行情形可知,各年度地方政府實際執行地籍圖重測之筆數均超過補助之目標筆數,104至109度各超過1萬6,320筆(15.87%)、1萬3,216筆(14.00%)、1萬3,796筆(14.32%)、1萬184筆(10.46%)、1萬2,576筆(12.78%)及1萬1,983筆(12.48%) (詳表1)。
查地籍圖重測後續計畫第2期計畫於111年底屆期後,內政部刻正規劃接續計畫以進行地籍圖重測,據內政部調查第2期計畫結束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報尚有屬於日據時期測繪65萬49筆、45年度起辦理之地籍圖修正測量19萬3,564筆及62至64年度試辦地籍圖重測8萬2,008筆,計92萬5,621筆之地籍圖待重測(詳表2),允宜參酌以往年度實際執行情形,酌予提高各年度補助地方政府之績效目標,以加速建構正確地籍圖資。
表1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地籍圖重測執行情形表
項目
目標筆數(A)
實際筆數(B)
差異筆數(C)=(B)-(A)
差異筆數/目標筆數(C/A*100%)
104
102,847
119,167
16,320
15.87%
105
94,409
107,625
13,216
14.00%
106
96,338
110,134
13,796
14.32%
107
97,390
107,574
10,184
10.46%
108
98,429
111,005
12,576
12.78%
109
96,043
108,026
11,983
12.48%
資料來源:內政部。
表2 第2期計畫結束後待辦理重測土地筆數統計表
縣市別
日據時期測繪
45年度起辦理之地籍圖修正測量
62至64年度試辦地籍圖重測
合計
新北市
90,643
5,757
0
96,400
桃園市
24,473
0
0
24,473
臺中市
6,898
104,662
26,202
137,762
臺南市
166,125
34,277
1,028
201,430
高雄市
37,135
12,908
0
50,043
新竹縣
21,809
0
0
21,809
苗栗縣
22,577
0
0
22,577
南投縣
43,507
0
9,377
52,884
彰化縣
23,904
0
0
23,904
雲林縣
36,496
10,932
6,894
54,322
嘉義縣
49,967
0
0
49,967
澎湖縣
14,702
0
0
14,702
屏東縣
73,093
2,606
2,522
78,221
臺東縣
7,845
0
0
7,845
花蓮縣
12,56812,560
0
25,128
基隆市
18,307
0
1,922
20,229
嘉義市
0
9,862
34,063
43,925
總計
650,049
193,564
82,008
925,621
資料來源:內政部。
綜上,為確實釐整地籍,杜絕經界糾紛,保障國民合法產權,爰辦理地籍圖重測,經觀察內政部辦理地籍圖重測後續計畫第1期計畫及第2期計畫時,各年度地方政府實際執行重測筆數均超過補助之目標筆數。查內政部刻正規劃接續計畫,持續進行地籍圖重測,允宜參酌以往年度實際執行情形,於擬定新計畫時酌予提高各年度補助地方政府之績效目標,以加速建構正確地籍圖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