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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參、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住都中心)為行政法人,依據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第1條規定:「為推動住宅及都市更新政策,促進居住環境改善,提升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達到都市永續發展目標,特設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制定本條例。」之規定,於107年8月1日設立。

住都中心111年度預算案編列收入22億2,688萬7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增加9億8,245萬元(增幅78.95%);支出編列11億8,753萬9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增加8,718萬6千元(增幅7.92%);收支相抵後預計稅前賸餘10億3,934萬8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增加8億9,526萬4千元(增幅621.35%)。謹就住都中心111年度預算案相關問題評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