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祥和山莊社會住宅退員安置費允宜配合現況刪除,並與國防部等單位就退員安置費為衡平性全盤考量,俾利後續案件處理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住都中心111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投資性不動產-建造中之投資性不動產」編列祥和山莊社會住宅退員安置費504萬元。經查:
(一)祥和山莊社會住宅退員安置費緣由
為推動社會住宅政策興辦,住都中心價購國防營改基金土地,部分土地涉及單身退員宿舍,為加速搬遷作業,為此,住都中心與國防部歷次「國軍營(眷)地配合內政部社會住宅政策」合作平台會議決議通過安居專案,並經提報110年1月22日董事會同意。祥和山莊社會住宅爰依據安居專案發放退員安置費,包括:
1.租金安置費:參考新北市中和地區之租金水準,以及內政部營建署社會住宅規劃設計興建及營運管理作業參考手冊之面積計算。
2.人口遷移費及時程獎勵費: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工程地上物查估拆遷補償救濟標準給予每戶搬遷費用,並對遷出期前簽訂合約並搬遷完成者給予獎勵費用,以協助退員搬遷安置、尋屋媒合及生活關懷等協助,俾加速案件進行。
(二)祥和山莊社會住宅退員安置費允宜配合現況刪除,並與國防部等單位就退員安置費為衡平性全盤考量
住都中心於進行111年度預算案編列作業時,祥和社會住宅尚有部分退舍人員未確認搬遷意願,爰編列該等安置費,惟退舍人員已於110年9月分別完成安置搬遷,並於110年度發放退員安置費,故111年編列之該項預算允宜配合現況刪除。另因全台計有33處退員宿舍,住都中心僅就與其相關配合國家政策之4案進行處理,允宜與國防部等單位就退員安置費為衡平性全盤考量,俾利後續案件處理。
綜上,祥和社會住宅退舍人員已於110年9月分別完成安置搬遷,並於同年度發放退員安置費,故111年編列之該項預算允宜配合現況刪除,並與國防部等單位就退員安置費衡平性全盤考量,俾利後續案件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