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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所屬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及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辦理污水下水道第6期建設計畫,惟放流水之再利用率尚低,允宜宣導鼓勵各界使用放流水,並持續研謀提升污泥減量效果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所屬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及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營建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營建署及所屬111年度預算案「下水道管理業務-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編列137億元,辦理污水下水道第6期建設計畫。經查:

(一)污水下水道各期建設計畫執行概況

我國在73年制定下水道法後,行政院於77年8月18日核定「污水下水道發展方案」,該方案歷經81年10月5日、87年3月12日及98年3月30日三次修正,81年起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至103年底已完成第1期至第4期計畫,自104至109年度辦理第5期計畫,第1期至第5期執行率各為100%、100%、91.6%、94.46%及98.12%(詳表1)。

110年度起辦理污水下水道第6期建設計畫,以污水下水道「優化服務提升工程品質,達成下水道永續發展目標」,並以「持續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及「建構永續及智慧化系統」為推動策略,期望循序建構完備「新世代污水下水道循環體系」,計畫期程為110年至115年、總經費952.5億元(加計地方配合款115.5億元之總經費為1,068億元),110年度編列117億180萬7千元、截至7月底執行數76億6,337萬1千元,111年度預算案編列137億元。

表1 污水下水道各期建設計畫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期程(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第1期

81-86

17,133,000

17,133,000

100.00

第2期

87-92

16,878,000

16,878,000

100.00

第3期

92-97

29,812,400

27,307,209

91.60

第4期

98-103

45,930,287

43,384,433

94.46

第5期

104-109

76,460,095

75,021,740

98.12

第6期

110-115

95,250,000

7,663,371

-

說  明: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第6期預算數係計畫書預計總經費。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第6期決算數,係截至110年7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營建署。

(二)放流水之再利用率尚低

面對水資源日益缺乏,積極開發水資源相形重要,而污水經公共污水處理廠處理後,已符放流水標準,若能妥適利用,可降低對其他水資源供應依賴。雖營建署業將放流水消毒後提供民眾澆灌、沖廁、洗街等非接觸人體用途,為鼓勵民眾珍惜水資源,並請地方政府訂定回收水再利用規定、建立放流水取用機制、加強宣導大眾免費使用等措施,惟截至110年6月底營運中之污水處理廠總計72家,其中11家放流水完全未利用、放流水再利用率介於0%至10%計37家、10%至20%計9家、20%至30%計4家、30%至40%計2家、40%至50%計2家,超過50%僅7家(詳表2),可知目前放流水之運用率甚低。

表2公共污水處理廠處理水量及放流水再利用情形表   單位:%、CMD

項目

處理廠名稱

處理水量(A)

(噸/日)

放流水再利用量(B)(噸/日)

放流水再利用率(B/A)

1

直潭污水處理廠

874

0

0.00%

2

坪林污水處理廠

866

0

0.00%

3

烏來污水處理廠

1,187

0

0.00%

4

復興鄉都市計畫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217

0

0.00%

5

環山水資源回收中心

97

0

0.00%

6

梨山水資源回收中心

120

0

0.00%

7

內轆污水處理廠

301

0

0.00%

8

溪頭污水處理廠

617

0

0.00%

9

中區污水處理廠

646,003

0

0.00%

10

六塊厝污水處理廠

34,349

0

0.00%

11

東林水資源回收中心

321

0

0.00%

12

八里污水處理廠

1,177,773

2,093

0.18%

13

屏東縣恆春鎮水資源回收中心

1,991

10

0.50%

14

二林污水處理廠

2,72914

0.51%

15

花蓮水資源回收中心

39,053

250

0.64%

16

林口水資源回收中心

25,825

171

0.66%

17

豐原水資源回收中心

1,350

9

0.67%

18

介壽村污水處理廠

145

1

0.69%

19

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

18,984

132

0.70%

20

知本水資源回收中心

1,557

11

0.71%

21

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54,001

476

0.88%

22

羅東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22,496

227

1.01%

23

安平水資源回收中心

125,219

1,339

1.07%

24

臺中港特定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4,027

47

1.17%

25

迪化污水處理廠

461,155

5,625

1.22%

26

明德水庫特定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70

1

1.43%

27

內湖污水處理廠

141,290

2,040

1.44%

28

朴子市水資源回收中心

1,206

19

1.58%

29

三鶯水資源回收中心

4,829

77

1.59%

30

岡山橋頭污水處理廠

8,147

201

2.47%

31

廍子水資源回收中心

4,841

122

2.52%

32

宜蘭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26,866

716

2.67%

33

竹南頭份水資源回收中心

12,761

359

2.81%

34

楠梓污水處理廠

28,302

821

2.90%

35

苗栗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5,969

188

3.15%

36

旗美污水處理廠

2,441

77

3.15%

37

嘉義縣擴大縣治污水處理廠

3,135

108

3.44%

38

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

98,442

3,506

3.56%

39

台中市石岡壩水資源回收中心

4,682

189

4.04%

40

淡水水資源回收中心

46,596

1,950

4.18%

41

嘉義縣民雄鄉水資源回收中心

1,750

80

4.57%

42

柳營鄉水資源回收中心

4,239

199

4.69%

43

大溪污水處理廠

4,587

269

5.86%

44

竹東水資源回收中心

6,446

378

5.86%

45

彰化水資源回收中心

1,224

77

6.29%

46

仁德水資源回收中心

3,346

215

6.43%

47

安南水資源回收中心

5,921

468

7.90%

48

斗六市水資源回收中心

8,265

708

8.57%

49

石門水資源回收中心

2,812

284

10.10%

50

官田區污水處理廠

828

84

10.14%

51

草屯水資源回收中心

1,846

191

10.35%

52

大樹污水處理廠

3,805

400

10.51%

53

新光水資源回收中心

2,215

264

11.92%

54

基隆市六堵水資源回收中心

2,770

391

14.12%

55

新竹市客雅水資源回收中心

25,1413,762

14.96%

56

竹北水資源回收中心

2,812

427

15.18%

57

嘉義市水資源回收中心

651

107

16.44%

58

後龍水資源回收中心

23

5

21.74%

59

中正污水處理廠

531

126

23.73%

60

水湳水資源回收中心

3,847

1,111

28.88%

61

和平島水資源回收中心

10,342

3,024

29.24%

62

金城水資源回收中心

4,886

1,597

32.69%

63

文山水資源回收中心

6,625

2,440

36.83%

64

太湖水資源回收中心

2,412

1,110

46.02%

65

楊梅水資源回收中心

3,458

1,661

48.03%

66

虎尾寮污水處理廠

2,918

1,987

68.09%

67

鳳山水資源回收中心

77,969

60,753

77.92%

68

台東水資源回收中心

192

156

81.25%

69

內埔鄉水資源回收中心

926

775

83.96%

70

榮湖水資源回收中心

699

597

85.41%

71

明德水庫特定區南岸水資源回收中心

8

7

87.50%

72

擎天水資源回收中心

203

189

93.10%

說明:1.資料來源,營建署提供,截至110年6月底資料。

2.CMD為噸/每日。

資料來源:營建署。

(三)污泥減量效果未如預期,允宜持續研謀提升改善

隨污水下水道普及率逐年提高,污水處理廠陸續完工運轉,使得污水進流量增加,因而污泥量持續增加,該計畫擬藉由乾燥處理程序,推動污泥減量再利用,並納入污水下水道第5期及第6期建設計畫。原預估透過補助各地方政府設置污泥乾燥設備等方式,逐年將污泥減量,104至109年度預期減量效果各為17%、42%、56%、57%、58%及58%。惟實際執行後,僅104年度實際減量效果20%,尚達預期減量效果,其後因裝設乾燥設施執行進度落後等因素,致105至109年度實際減量效果分別為10%、15%、17%、17%及20%,未達原預定目標(詳表3),允宜持續研謀提升改善。

表3 推動公共污水處理廠污泥減量成效表

年度

80%含水率污泥餅推估量

(公噸/日)

乾燥後污泥推估量

(公噸/日)

減量效果(%)

預計

實際

預計

實際

預計

實際

104

217

135

180

108

17

20

105

264

122

153

110

42

10

106

272

152

119

129

56

15

107

288

188

124

155

57

17

108

342

211

145

175

58

17

109

360

206

152

165

58

20

資料來源:營建署。

綜上,我國多年來業已逐步建置污水處理廠,期能將處理後之放流水再利用,以降低對其他水資源供應依賴。惟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再利用率容有提升空間,允宜宣導鼓勵各界使用放流水,俾提高放流水之使用量。另隨污水下水道普及率逐年提高,使得污水進流量增加,因而污泥量持續增加,爰推動污泥減量再利用,然近年污泥減量效果未如預期,允宜持續研謀提升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