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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建設基金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七、允宜持續完善淡海新市鎮之聯外交通建置,以提高民眾進駐意願,並儘速完成第3次通盤檢討作業,俾為後續開發之依據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營建建設基金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住宅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高振源

新市鎮開發基金111年度預算案「存貨-營建及加工品」編列淡海新市鎮開發經費14億6,166萬1千元。經查:

(一)淡海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變更及開發概況

為紓解臺北都會區中心都市成長壓力,行政院於81年間核定「淡海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淡海新市鎮將以分期分區(3期7區),採區段徵收方式進行,都市計畫年期預定至103年止。嗣因應環境變遷,行政院於102年4月間核定「修訂淡海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由3期7區調整為2期4區,都市計畫年期由至103年止調整至125年止,第1期發展區之開發方式維持以區段徵收方式進行,另第2期發展區之開發方式修正調整為第1開發區仍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第2開發區則以多元方式辦理開發,迄110年8月底第1期發展區之開發持續進行中,第2期發展區尚待規劃開發。

(二)允宜持續完善聯外交通建置,以提高民眾進駐意願

淡海新市鎮之連外交通規劃主要包括淡江大橋及其連外道路建設計畫、淡海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及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3部分,截至110年8月底辦理情形如下:

1.淡江大橋及其連外道路建設計畫(交通部公路總局主辦)

(1)該計畫於103年1月15日經行政院核定,期程102至109年,總經費154.3億元,其中營建署(新市鎮開發基金)分攤47億元,其餘由交通部及新北市政府分攤。後因工程流標、相關物料、土地及人力上漲等因素,交通部爰提報修正計畫經行政院107年11月14日核定,期程調整為102至113年,總經費提高至211.94億元,營建署(新市鎮開發基金)應分攤66.21億元。

(2)該計畫分3標施工,迄110年8月底止整體進度約55.45%(第1標已完工、第2標進度98.33%、第3標進度19.55%)。

2.淡海輕軌運輸系統計畫(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主辦)

(1)該計畫於102年2月25日經行政院核定,期程102至112年,總經費153.06億元,其中營建署(新市鎮開發基金)分攤70.90億元,其餘由交通部及新北市政府分攤。

(2)該計畫分2期路網施工,迄110年8月底止整體進度約78.75%(第1期路網含綠山線與藍海線3站,綠山線已於107年12月通車、藍海線3站於109年11月通車,刻正辦理綠山線驗收作業及藍海線收尾工程)。

3.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新北市政府主辦)

(1)該道路107年度8月至109年度1月間歷經環保署召開4次專案小組、2次環評大會及1次延續會議審查,作成「建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之結論。

(2)本案工程建設經費尚需約64.89億元,新北市政府於108年4月間於中央地方建設協調會報中提案,並於109年4月間提出公共建設計畫專案至行政院,向中央申請經費補助。後經行政院秘書長於110年4月函示:「針對淡水河兩側地區交通問題整體規劃研處,並與當地民眾做好溝通獲致共識後再行報院」,交通部於110年5月間轉請新北市政府修正,新北市政府刻正依前開秘書長函辦理修正公共建設計畫,預計於110年11月再提報審查。

是以,淡水新市鎮之聯外交通尚未全面完工,鑑於聯外交通是否便利,攸關民眾之進駐意願,而開發中之淡水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原規劃將有30萬人進駐,惟截至110年8月底僅7萬1千餘人進駐,民眾進駐意願未如預期,允宜持續完善聯外交通建置,以提高民眾進駐意願。

(三)允宜儘速完成第3次通盤檢討作業,俾為後續開發之依據

營建署考量淡江大橋完工及相關道路開闢計畫對淡海新市鎮交通動線產生影響等因素,規劃就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在內之都市計畫,進行第3次通盤檢討作業,其內容包括檢討原淡海新市鎮開發計畫執行情形、對未來發展重行定位與構想,並配合調整分期分區發展計畫、後期發展區開發方式及未來產業發展等。該通盤檢討作業委託案歷經4次流標,於110年3月17日簽約,刻正進行各項討論會商等事宜,允宜儘速完成,俾據以修正淡海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賡續推動淡海新市鎮之整體發展。

綜上,鑑於連外交通是否到位,攸關民眾之進駐意願,然淡水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原預計30萬人進駐,惟截至110年8月底僅約7萬1千餘人進駐,允宜持續完善聯外交通建置,以提高民眾進駐意願。另營建署針對包括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在內之都市計畫,刻正進行第3次通盤檢討作業,允宜儘速完成,俾據以修正淡海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賡續推動淡海新市鎮之整體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