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於「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項下,編列補(協)助政府機關(構)費1億187萬元,較110年度預算案數4,800萬元,增加5,387萬元,增幅逾1.12倍,係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執行違規查處作業、原住民族部落現況調查及溝通等經費。經查:
(一)109年度及110年至8月底止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預算執行率,均提升至8成,已較往年改進
由營建署提供之近年度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觀之(詳表1),106至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29.18%、46.82%、68.95%及86.96%,概呈上升趨勢。且110年度預算數4,800萬元,迄至8月底止實際數3,727萬3千元,占分配數3,520萬元之105.89%。可知,該基金109年度及110年至8月底止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預算執行率均提升至8成,已較往年改進。
表1 106至111年度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之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分配數
實際數
106年
85,000
-
24,800
29.18%
107年
85,000
-
39,800
46.82%
108年
47,500
-
32,749
68.95%
109年
54,156
-
47,092
86.96%
110年
48,000
35,200
37,273
105.89%
111年
101,870
-
-
-
說 明:1.106年度至109年度決算為審定決算數;110年度為截至8月底實際數;110年度預算案數。
2.110年度執行率為分配預算執行率。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提供,本報告整理。
(二)迄至110年8月底止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經費,尚有部分地方政府未申請
依「全國國土計畫」及內政部108年2月21日修正之「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為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載明內容之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為國土空間發展之重要策略,直轄市、縣(市)透過鄉村地區課題盤點,研擬空間發展策略及土地利用綱要計畫,同時主管機關整合各部會現有政策資源投入公共建設,從生活、生產、生態等面向,協助環境改善、協調產業需求並維護生態景觀,以形塑鄉村地區特色風貌。
18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業於110年4月30日公告,惟參據營建署提供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補助經費執行情形資料觀之(詳表2),已核定補助款5,900萬元,110年8月至12月預計撥付2,495萬5千元,占已核定補助款之比率42.29%。
詢據營建署說明,有關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係依「內政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須知」之規定辦理,採競爭型方式補助,補助對象為18直轄市、縣(市)政府,截至110年8月底止共計有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 13 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並於110年2月17日核定補助經費在案,尚有5直轄市、縣(市)未提出申請。該署為充分掌握並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進度及情形將持續按月召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研商會議」,就待釐清議題,即時給予直轄市、縣(市)政府必要協助。
表2 截至110年8月底止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補助經費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市縣別
案名
核定補助款
110年9至12月預計撥付
預計請款時間
桃園市
新屋區及觀音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1,500
簽核中
臺中市
新社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1,500
110.9
臺南市
學甲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1,500
110.11
高雄市
六龜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1,500
110.12
新竹縣
新豐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1,500
110.11
苗栗縣
西湖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1,500
110.8
雲林縣
麥寮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1,500
110.12
嘉義縣
阿里山鄉、竹崎鄉及番路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8,600
4,300
110.09至110.11
110.09
110.09
屏東縣
三地門及霧臺鄉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6,600
3,250
110.12
臺東縣
池上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6,600
3,300
110.12
卑南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花蓮縣
光復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1,500
110.11
宜蘭縣
員山鄉及三星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6,000
3,000
110.11
澎湖縣
馬公市及湖西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7,200
3,600
110.11
總計13直轄市、縣(市)
59,000
24,950
-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提供,本報告整理。
綜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預計補助18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經費,迄至110年8月底止已核定13直轄市、縣(市),尚有5直轄市、縣(市)未提出申請,主管機關內政部允宜督促地方政府積極辦理,以利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之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