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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允宜訂定適當之111年度債務管理績效指標,並於國庫署官網補列110年度債務管理績效指標,俾有效評估債務管理績效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

從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中之「截至109年度決算止,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即1年以上非自償債務)為5兆5,374億元,如加計110年度預算編列數與111年度預計發行及償還數,預估至111年度止,中央政府累計債務未償餘額為6兆4,197億元,占前3年度GDP平均數之32%,尚在公共債務法第5條規定上限40.6%之範圍內」可悉,債務未償餘額預計將持續攀升,評估債務管理之績效容有必要,惟111年度並未訂定債務管理績效指標。經查:

(一)106年度績效指標為債務還本金額占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比率,惟其係屬例常事務之處理,所訂標準過於寬鬆

1.102至106年度均以國庫利息支出節省情形作為債務管理績效指標(下稱績效指標),106年度改以「債務還本金額占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比率」作為評估標準,該年度目標值為13%,預計達成舉新還舊減輕債息負擔、強制還本償還未到期債務、調整債務結構使債務平滑化及債券市場健全發展等效益。

2.上述評估之標準,中央政府債務還本金額包含中央政府強制還本數及舉新還舊之債務還本,惟中央政府強制還本數本應依公共債務法(以下簡稱公債法)每年需予編列,而舉新還舊之債務還本亦多屬該年度應償還之原有到期債務,近年償還原有到期債務占舉借新債之比率均甚高,104年度及105年度該比率雖稍下降,惟仍達90%以上,106至109年度概呈上升趨勢(詳表1);以此例常性債務處理作為評估標準衡量績效,恐過於寬鬆。

(二)107至110年度績效指標均經變動,各為2項、1項、2項及1項,變動頻仍,不利管理;亦宜儘速補列適當之110、111年度債務管理績效指標

1.據債務基金提供資料,為強化中央政府債務控管及符合國際潮流,107年度變動績效指標為2項,分別為指標1:中央政府「債息支出占稅課收入比率與基期比較之減少幅度」及指標2:中央政府「債務還本金額占債務到期數比率與基期比較之增加幅度」,兩者各占50%加權計算,目標值設定為4.4%。108年度原先未訂定績效指標,然國發會國家發展計畫將「債息支出占稅課收入比率」列為績效指標,目標值設定為7.03%。

2.109年度原先亦未訂定績效指標,然國發會國家發展計畫將中央政府「債息支出占稅課收入比率」及中央政府「債務餘額占當年度GDP比率」列為衡量標準,目標值設定分別為6.5%及29.85%;110年度則僅設定中央政府「債息支出占稅課收入比率」低於6.5%為績效指標;至111年度詢據債務基金表示,目前尚未訂定績效指標,惟110至111年度債務未償餘額恐因辦理前瞻基礎建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等特別預算而上升,上開去除後項指標做法似值商榷,且國庫署官網目前僅列示「105年度至109年度債務管理關鍵績效指標」,尚未公布110、111年度債務管理關鍵績效指標,允宜補列。

綜上,債務基金106至109年度債務管理績效指標變動頻仍,恐不易衡量債務基金管理績效,且國庫署官網目前僅公布105至109年度債務管理關鍵績效指標,允宜補列110年度部分。鑑於債務未償餘額仍逐年上升,亦宜儘速擬定該基金111年度之績效指標,俾有效評估債務管理績效。

表1 歷年債務基金償還原有到期債務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年度

當年度應償還之

原有到期債務

債務基金舉借

新債數額

償還原有到期債務占舉借新債數額比率

88下半年及89

300

300

100.0

90

1,000

1,000

100.0

91

1,959

3,750

52.24

92

1,682

3,375

49.82

93

3,523

5,720

61.58

94

2,819

3,420

82.42

95

3,333

4,600

72.45

96

3,613

4,563

79.18

97

4,282

4,782

89.54

98

4,480

4,500

99.56

99

5,084

5,804

87.59

100

6,130

6,730

91.08

101

6,627

7,167

92.47

102

7,110

7,148

99.47

103

8,406

8,750

96.07

1048,909

9,619

92.62

105

7,766

8,540

90.94

106

6,002

6,287

95.47

107

5,586

5,996

93.16

108

6,150

6,200

99.19

109

5,563

5,563

100.0

110

5,256

5,556

94.60

111

5,315

5,615

94.66

說 明:109年度以前為決算數,110-111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中央政府債務基金111年度預算書第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