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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五、109年度係11年間首度發生未執行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允宜研謀改善,以節省債息支出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

109年度因受景氣回溫、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稅課收入優於預期、持續管控歲入歲出差短,及推動開源節流等措施等因素影響,中央政府總決算歲入歲出賸餘為歷史新高之1,302億元,惟該年度債務基金首度發生未規劃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等財務操作。經查:

(一)99至105年度中央政府歲入歲出決算大多為短絀,惟106至109年度均為賸餘

從99至109年度中央政府歲入歲出決算情形以觀(詳表1),99至105年度均為短絀,106至109年度均為賸餘,11年間合計短絀3,768億元。同期間,除107至109年度並未舉借(總預算)債務外,其餘8年度各舉借760億餘元至2,800億餘元不等之債務,合計舉借債務1兆3,112億元,惟自106年度起歲入歲出均產生賸餘,近3年度(107至109年度)更因歲入歲出產生賸餘,均未執行總預算債務之舉借。

表1 99至109年度中央政府歲入歲出、舉借債務及債務基金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情形 單位:新台幣億元

年度

歲入歲出餘絀

舉借債務

債務基金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

利息節省數

99

-1,571

2,242

720

1.80

100

-631

1,291

600

1.99

101

-2,141

2,881

540

6.23

102

-1,254

2,024

40

2.72

103

-1,271

1,911

344

2.45

104

-101

761

710

3.73

105

-442

1,172

774

3.17

106

25

830

284

1.99

107

1,109

0

410

2.45

108

1,207

0

50

0.23

109

1,302

0

0

0

合計

-3,768

13,112

4,472

26.76

說  明:舉借債務係指發行公債及舉辦借款。

資料來源:中央政府111年度總預算案總說明及主要附表、中央政府債務基金111年度預算書第11頁。

(二)108及109年度歲入歲出決算均為賸餘,惟債務基金108年度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僅50億元,109年度則未執行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

從債務基金99至109年度進行財務操作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情況(詳表1)觀察,提前償還數額介於40億元至774億元間,合計提前償還債務4,472億元;各年分別節省利息支出介於0.23億元至6.23億元之間,合計節省26.76億元。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歲入歲出產生賸餘1,207億元,惟債務基金僅提前償還債務50億元,所節省之債息支出僅0.23億元;109中央政府總決算歲入歲出賸餘雖創期間中新高之1,302億元,惟該年度債務基金卻首度發生未執行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

綜上,106至109年度中央政府歲入歲出決算均產生賸餘,惟債務基金108年度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僅50億元,109年度則未執行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鑑於債務基金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可節省債息支出,減輕國庫負擔。爰此,該基金宜視整體財政收支情形,於政府財政狀況較佳之年度,適時進行財務操作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以節省債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