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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作業基金之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截至110年8月底止,逾4成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辦理計畫修正作業,又其發生流(廢)標或變更設計之案件與次數甚多,允宜持續檢討改善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交通作業基金之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截至110年8月底止,逾4成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辦理計畫修正作業,又其發生流(廢)標或變更設計之案件與次數甚多,允宜持續檢討改善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叢宏安

國道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24億611萬9千元,包括專案計畫84億8,030萬6千元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39億2,581萬3千元。經查:

(一)截至110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修正比率達41.67%

1.依據國道基金提供資料顯示(詳表1),截至110年8月底止,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列管該基金辦理之12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有5項曾辦理計畫修正(計畫修正比率41.67%),又其中2項辦理2次計畫修正。

2.前開辦理修正之計畫中,5項計畫均有調整經費,以「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建設計畫」淨增加經費38.37億元為最高;另有4項計畫辦理展延期程,以「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新闢高速公路工程」展延48個月為最長,允宜檢討強化計畫擬定與預算籌編之妥適性。

表1 截至110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修正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月

計畫名稱

辦理修正計畫次數

第1次修正計畫

第2次修正計畫

增加經費

金額

展延期程

月數

增加經費

金額

展延期程

月數

1.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建設計畫

2

44.64

0

-6.28

25

2.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新闢高速公路工程

1

-7.26

48

-

-

3.國道3號增設高原交流道工程

2

0.64

0

0

11

4.國道1號桃園交流道動線改善工程

1

2.49

10

-

-

5.國道1號增設銜接台74線系統交流道工程

1

8.62

0

-

-

資料來源:國道基金110年9月29日提供資料。

(二)截至110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該基金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查核金額以上工程,發生流(廢)標或變更設計案件之案件與次數甚多,允宜檢討改進

1.截至110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查核金額以上工程28件中,於發包過程中曾發生過流(廢)標者22件(占78.57%)、28次(詳表2)。

2.又前開查核金額以上工程中,有17件工程辦理變更設計共計75次,其中「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與「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建設計畫」變更設計次數分別高達45次及21次,詢據國道基金說明,主要係配合民眾與地方政府要求、工法改變、降低施工影響(如交通維持)、增設維護運輸道路、發現文化遺址等所致。前述變更設計因素雖多因配合現地狀況調整所需,惟尚非均屬不可預期者,且該基金查核以上金額工程中,平均每1變更設計工程案件之變更次數達4.41次,似屬偏高,允宜加強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規劃、設計及執行相關作業之完整性及合理性。

表2 截至110年8月止,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查核金額以上工程流(廢)標及變更設計概況表

單位:件;次

計畫名稱

工程件數

A

流(廢)標案件

變更設計案件

件數 B

次數C

件數D

次數E

原因

1.國道3號銜接台66線增設系統交流道工程

1

1

1

0

0

2.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建設計畫

5

2

2

4

21

係為配合臺中市政府核定交通維持計畫、文化遺址搶救作業需要、因應隧道開挖現況地質調整、道路管理單位維管需求增加等。

3.國道3號增設高原交流道工程

1

1

1

1

3

係為維持原來高原路口通行及增設北入匝道公務停車彎需求等。

4.國道1號桃園交流道動線改善工程

1

1

1

1

1

計畫名稱

工程件數

A

流(廢)標案件

變更設計案件

件數 B

次數C

件數D

次數E

原因

5.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新闢高速公路工程

1

1

1

1

4

係因提升用路人行車安全、降低施工期間交通衝擊、降低對周邊生活品質影響、配合現地施工情形調整等。

6.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18

15

21

9

45

係配合工地現址調整、遭遇不可預期差異,如交通維持、水土保持、擋土設施、管線遷移需求等。

7.國道1號增設銜接台74線系統交流道工程

1

1

1

1

1

合計

28

22

28

17

75

合計之件數比率/平均次數

流(廢)標案件

變更設計案件

件數比率B/A

平均次數

C/B

件數比率D/A

平均次數

E/D

78.57%

1.27

60.71%

4.41

資料來源:同表1。

綜上,截至110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12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有5項曾辦理計畫修正,其修正比率逾4成;又工程會列管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查核金額以上工程,發生流(廢)標或變更設計之案件與次數頗多,允宜檢討強化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規劃、設計及執行各階段作業之完整性及合理性。

(分機:1937叢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