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交通作業基金之鐵道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允宜持續監測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對高鐵結構設施影響,妥謀具體應變方案,並監督高鐵公司儘速釐清高鐵橋墩6處側移成因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交通作業基金之鐵道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允宜持續監測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對高鐵結構設施影響,妥謀具體應變方案,並監督高鐵公司儘速釐清高鐵橋墩6處側移成因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叢宏安

鐵道基金111年度辦理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111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成本與費用8億6,463萬5千元,辦理推動鐵道運輸、發展鐵道產業、落實鐵道營運監理、積極場站開發等4項業務,其中落實鐵道營運監理部分,辦理內容包括依鐵路法管理國營鐵路(臺鐵)與監督地方營、民營(台灣高鐵)及專用鐵路(阿里山森林鐵路與台糖鐵路),並強化鐵路災害偵察機制與應變作為,確保鐵路運轉安全,維持服務品質等。經查:

(一)鐵道基金配合辦理黃金廊道計畫已於109年度屆期,允宜賡續強化監測地層下陷對高鐵結構設施影響

1.鐵道基金辦理黃金廊道計畫情形:由於彰化縣南部與雲林縣高鐵沿線地層下陷嚴重,恐影響高鐵正常營運,而地層下陷部分係因抽取地下水所致,爰行政院於100年8月核定「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由各相關部會共同防治,農業委員會配合研提並執行「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暨行動計畫(102至109年度)」(以下簡稱黃金廊道計畫),藉由輔導農民調整種植低耗水性作物或運用科技節水設施等,以期減抽地下水,舒緩雲彰地區高鐵沿線地層下陷速率。黃金廊道計畫主要針對高鐵沿線行經地層下陷區列為優先推動範圍,爰由鐵道(原高鐵)基金支應部分節水獎勵措施所需經費,截至109年度累計預算數2.67億元,累計決算數2.70億元,由於該計畫於109年度屆期,爰鐵道基金自110年度起已停止編列相關經費。

2.近年度高鐵沿線地層下陷區監測情形:由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水利署)公開之地層下陷資料(詳表1)顯示,109年度雲林與彰化地區之最大年下陷速率分別達5.5公分及3.2公分,雖然較107及108年度微幅改善,惟仍高於每年3公分,屬於顯著下陷區。然依水利署及台灣高鐵公司110年4月9日新聞稿說明,水利署每年度地層下陷監測結果屬大範圍均勻沈陷,影響高鐵安全為特定範圍差異沈陷問題,依據台灣高鐵公司107至109年度監測雲彰地區顯著下陷4路段結果,與高鐵行車安全相關之橋梁累積角變量,目前仍在設計規範之容許界限值(簡支梁1/1,000、連續梁1/1,500)內(詳表2),高鐵營運安全無虞。

表1 107至109年度雲林及彰化地層下陷概況表

單位:公尺;公分/年;平方公里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最大累積下陷量

最大年下陷速率

目前顯著下陷面積

最大累積下陷量

最大年下陷速率

目前顯著下陷面積

最大累積下陷量

最大年下陷速率

目前顯著下陷面積

雲林

2.59

6.6

296.2

2.60

6.5

199.8

2.62

5.5

103.8

彰化

2.52

3.4

9.1

2.52

3.3

1.9

2.53

3.2

0.9

資料來源:水利署網站公開資訊;本中心整理。

表2 107至109年度高鐵4處異常沈陷處之沈陷情形 單位:公分

路段位置

年沈陷量

橋梁累積角變量

107

108

109

107

108

109

彰化溪州中山高速公路與高鐵交會處

(TK203)(連續梁)

2.5

2.2

1.8

0.419/1,500

0.419/1,500

0.447/1,500

高鐵雲林車站(TK218)(簡支梁)

3.5

3.7

3.9

0.553/1,000

0.556/1,000

0.588/1,000

跨越雲158縣道與高鐵交會處

(TK221)(連續梁)

2.4

2.0

2.5

0.569/1,500

0.548/1,500

0.570/1,500

台78線快速道路與高鐵交會處

(TK224)(連續梁)

2.8

2.5

3.0

0.483/1,500

0.469/1,500

0.462/1,500

資料來源:整理自鐵道基金提供資料。

3.允宜持續監督台灣高鐵公司監測作業,並妥謀具體應變方案:鑑於黃金廊道計畫已於109年度屆期,允宜持續與相關機關就高鐵沿線地層下陷情形保持密切合作;另目前高鐵4處異常沈陷處之橋梁累積角變量雖尚在安全容許範圍內,惟由表2可知,各路段107至109年度仍持續沈陷中,且部分路段,例如高鐵雲林車站年沈陷量由3.5公分逐年增為3.9公分,橋梁累積角變量由0.553/1,000逐年增為0.588/1,000,允宜持續監督台灣高鐵公司辦理監測作業,並研擬具體應變方案,確實辦理因應措施(例如調整軌道墊片、橋梁支承墊及結構補強等),以確保高鐵結構及營運安全。

(二)監察院前請交通部檢討釐清高鐵橋墩6處側移成因,並請該部列管追蹤,允宜確實監督台灣高鐵公司儘速釐清

1.監察院調查情形:監察院前於108年11月6日新聞稿指出,「雲彰地層下陷行動計畫成效不彰,高鐵橋墩6處向東側移迄未查明原因,監察院促請經濟部及交通部檢討改進」。依據交通部說明資料,前述案址鄰近雲林土庫與元長(高鐵里程TK229至TK230路段),台灣高鐵公司依據水利署、中央地質調查研究所及該公司監測數據,初步研判可能與鄰近地層下陷沈降錐及板塊運動複合影響具關聯性,惟其橋墩側移成因仍需透過長期監測,方能進一步釐清;現階段高鐵土建結構安全無虞,交通部將監督該公司持續辦理結構監測與軌道平整度檢測,適時依需要辦理軌道調整,並持續辦理調查作業,儘速釐清橋墩側移成因。監察院爰於109年4月13日函請交通部賡續監督台灣高鐵公司儘速釐清橋墩側移成因,並自行列管追蹤。

2.截至110年9月鐵道局辦理情形:詢據鐵道局說明,台灣高鐵公司為進一步查明原因,已選定路段內具代表性位置,安裝橋面全球導航衛星系統定位站、橋墩帽梁傾度儀等,持續長期監測調查中,允宜妥依監察院意見,確實監督該公司儘速釐清側移成因;另為因應橋墩水平側移,該公司定期辦理軌道檢測,並適時調整軌道線型,惟該公司評估若持續變位,未來15至20年軌道水平向調整空間恐面臨受限,允宜儘早研謀因應對策。

綜上,鐵道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鐵道發展及監理計畫「業務成本與費用」8億6,463萬5千元,辦理鐵道營運監理等業務。鑑於該基金為舒緩雲彰地區高鐵沿線地層下陷速率而配合辦理之黃金廊道計畫已於109年度屆期,允宜持續與相關機關就高鐵沿線地層下陷情形保持密切合作,並應賡續強化監督台灣高鐵公司監測地層下陷對高鐵結構設施影響,妥謀具體應變措施;另監察院前請交通部檢討釐清高鐵橋墩6處側移成因,允宜確實監督台灣高鐵公司儘速完成,並研謀因應對策。

(分機:1937叢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