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局111年度預算案於「地震測報」工作計畫分別編列「人員維持」與「地震測報」分支計畫5,223萬8千元及7,885萬5千元,共計1億3,109萬3千元,包括人事費5,223萬8千元、業務費7,825萬5千元、設備及投資60萬元,係新增辦理「強地動觀測第6期計畫-發展智慧化地震預警系統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經查:
(一)辦理內容
氣象局為辦理地震測報工作,自81至110年度共執行5期強地動觀測計畫,其各期計畫推動地震速報之成果詳如表1。為延續前期計畫執行成果,該局規劃於111至116年度推動本計畫,預計總經費7億8,655萬8千元,各年度經費需求均為1億3,109萬3千元,本期工作重點在整合海陸地震觀測網資料,並應用大數據分析方法,改善地震定位流程,以提升地震預警系統效能,對於測站密度高之地區,地震作業時間預計由10秒縮短至7秒,其階段性目標包括持續維運地震與地球物理觀測站、強化地震預警系統效能、擴大應用地震預警資訊、增進地球物理資料利用效益及發展地震前兆分析技術等5項。
表1 強地動觀測計畫第1期至第5期地震速報成果概況
強地動觀測
計畫
第1期
加強地震測報
第2期
建置強震速報系統
第3期
發展強震即時警報系統
第4期
建置新一代地震觀測系統
第5期
強震即時警報於防災之應用
辦理期程
81-86年度
87-92年度
93-98年度
99-104年度
105-110年度
對於臺灣島內地震之自動發布作業時間
建置全島都會區強震網,奠定速報發展基礎
88年底921地震102秒
92年底60秒
98年底30秒
104年底20秒
109年底10秒
資料來源:強地動觀測第6期計畫(1/6)-發展智慧化地震預警系統計畫。
(二)允宜強化民眾對地震速報發送「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原則之認知,及深化其收到預警訊息後應進行防災作為之教育
據本計畫說明,依前期計畫執行所獲成果,氣象局透由「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Public Warning System,以下簡稱PWS)、電視臺插播、網際網路及手機APP等發布地震預警訊息。然今年2月初曾發生民眾收到多重PWS警報之情形,詢據該局說明,主要係因震央位於東部外海較遠海域,且震源深度較深,導致地震速報系統計算誤差,而多次更新預警訊息,並自動透過PWS發送所致,該局已對地震速報系統自動偵測模組進行優化改進,避免單一地震事件發送多次地震預警訊息之情況再度發生;此外,地震速報PWS發送原則,自110年5月1日起,由預估地震規模5.0以上,且「預估縣市政府所在地震度達4級以上(臺北市3級)以上之縣市民眾」,調整為「預估震度可能達4級以上之縣市民眾」,鑑於屢有民眾因不清楚地震速報國家級警報發送原則等,而有「國家邊緣人」之誤解,或對地震感受與PWS接收情形存有落差(例如民眾居住地區震度與縣市政府所在地不同等),而對預警機制產生不信任感,允宜在符合成本效益考量下,研謀強化民眾對地震速報PWS發送原則之認知,並視執行之回饋反應持續優化系統,暨同時深化民眾收到PWS應進行之防災教育(逃生訓練),以達預警機制追求防震減災之目的。
綜上,氣象局111年度預算案於「地震測報」工作計畫新增編列辦理「強地動觀測第6期計畫-發展智慧化地震預警系統計畫」經費1億3,109萬3千元,允宜在符合成本效益考量下,持續視執行結果優化地震速報系統,並研謀強化民眾對地震速報PWS發送原則之認知,暨其於收到地震預警訊息之防災作為,俾收縮短地震預警時間與推廣預警機制以達防震減災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