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111年度於「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工作計畫項下,編列金門大橋建設計畫1億8,351萬9千元,係補助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大橋工程施作及監造等,該府並委託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代辦。本計畫西起烈嶼(小金門)后頭地區,跨越金烈水道,東迄大金門金寧鄉湖下地區,大橋路線長度約5.4公里,其中跨海部分約4.7公里,預計完工後可建立大小金門間便捷之陸運交通。經查:
(一)金門大橋建設計畫屢因流標、重新發包等,致展延工期及增加經費,110年4月再次修正計畫展延期程至111年10月
本案係於82年提出建橋構想,歷經規劃推動作業,至99年3月始經行政院核定,總經費57.05億元,原則係由中央負擔2/3,金門縣政府負擔1/3,惟100年間即因該府變更計畫需求等,辦理第1次修正計畫,計畫總經費增加至73.85億元(增加16.8億元),並將計畫期程由104年延長至105年3月。然本計畫嗣經多次流標、終止契約重新發包等,前於104年間規劃辦理第2次修正計畫,擬再增加計畫經費5.17億元,並延長期程,惟行政院於104年11月12日核復僅勉予同意展延計畫期程至107年6月(詳表1)。
其後本計畫復因第2期(CJ02-C標)工程花崗岩地質堅硬及海象不佳等因素,施工期間發生多起工安意外,且承商履約能力不足,爰於105年6月29日再度終止契約。為辦理接續工程履約所需等,交通部再次陳報修正計畫,行政院並於107年2月6日同意展延計畫期程至110年6月,並修正計畫總經費為91.67億元(較前次修正計畫增加17.82億元),較原始計畫總經費增加34.62億元,約增加60.67%。惟109年度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承包廠商擬引進外籍營造工及自國外採購物料無法順利輸入,及配合「金門大橋交控系統工程」完工及系統運轉調校驗收期程等,交通部復又陳報修正計畫展延期程至111年10月,經行政院於110年4月12日核復勉予同意。
表1 金門大橋建設計畫修正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次
核定計畫
核准日期
計畫期程
總經費
修正原因
1
原始計畫
99.03.19
99-104
5,705,238
(詳說明2)
2
第1次修正
100.05.03
99-105/3
7,384,666
因工程項目需求改變(金門港道最大可通過船型由800噸提升至5,000噸)、環境因素改變、提高工程品質等。
3
(詳說明1)
104.11.12
99-107/6
7,384,666
配合接續工程重新發包及履約執行實際狀況調整期程。
4
第2次修正(詳說明1)
107.02.06
99-110/6
9,166,549
配合接續工程重新發包及履約執行實際狀況,重新檢討經費與期程。
5
第3次修正
110.04.12
99-111
9,166,549
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原規劃由國外採購之人工及物料無法順利輸入,加上天候及地質差異等因素影響,預計於110年12月底完工,另配合金門大橋交控系統工程完工及系統運轉調校驗收約10個月,期程展延至111年10月。
說 明:1.交通部原陳報3次修正計畫,惟行政院104年11月12日僅同意展延期程,未核定整體修正計畫,爰於107年2月6日核定函將該部陳報第3次修正計畫更名為「金門大橋建設計畫第2次修正計畫」。
2.為一致性比較,本表原始計畫總經費不含由台電負擔之電纜附掛成本1億元。
資料來源:公路總局提供資料及金門大橋建設計畫第3次修正計畫。
(二)截至110年8月底止,執行進度落後0.88%,允宜加強管控施工進度
1.本計畫110及111年度預算書均列示編列最後1年經費之原因:本計畫第2次修正後,原預估中央應負擔之補助經費43.28億元,故110年度公路總局單位預算書已明列110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25億元;惟嗣承包商解約之履約保證金訴訟經法院判決確定,爰中央應負擔之補助經費隨同調增為45.11億元,故該總局111年度預算案復編列「最後1年」經費1.84億元,允宜強化預算編列之說明,俾免產生疑義。
2.截至110年8月底止,進度落後0.88%:詢據公路總局說明,本計畫110年8月底之累計預定進度92.44%,累計實際進度91.56%,落後0.88%,主要係因受疫情影響外籍營造工、本地技術領班及自國外採購物料均無法順利輸入、暨強風、濃霧等天候因素影響,致施工進度落後,該總局已督促承包商儘速增加人力趲趕工進。
3.允宜妥為控管施工進度:依據行政院110年4月12日核復本計畫第3次修正計畫函之說明二:「本計畫已多次修正計畫期程,請貴部後續確實管控施工進度,並做好風險管理,俾早日完工通車,並請確實督導於核定總經費內達成原訂計畫目標,不得再請求追加補助款。」允宜妥依前開說明辦理,同時亦須重視工安檢查,避免發生人員傷亡,期使本計畫如期如質完成。
綜上,行政院於99年間即核定補助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大橋建設計畫」,惟該計畫因變更工程設計、履約過程遭遇困難等,多次辦理變更計畫,修正增加經費並展延期程,行政院甫於110年4月核定第3次修正計畫,同意計畫期程由110年6月展延至至111年10月,另按承包商履約保證金訴訟結果調增中央應負擔經費,由43.28億元增為45.11億元。考量公路總局110及111年度單位預算(案)歲出機關別預算表均列示該年度為最後1年經費,為免產生疑義,允宜強化預算編列之說明;另截至110年8月底止,本計畫進度仍落後0.88%,允應在符合工安前提下,加強管控施工進度,以期儘早達成計畫預定效益。
(分機:1937叢宏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