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收入總額12億4,673萬3千元,費用總額13億1,828萬5千元,收支相抵後預計短絀7,155萬2千元。該基金自107年度起連年出現短絀,109年度雖略有改善,惟111年度預計短絀仍顯龐鉅。經查:
(一)矯正基金收支自107年度起出現短絀,111年度預計短絀金額仍逾7,000萬元
矯正基金106年度決算收支尚有賸餘,自107年度起入不敷出,迄仍未由虧轉盈,揆近5年度(107年度至111年度)基金收支情形(詳表1),其中107年度至109年度收支短絀分別為2,772萬3千元、1,082萬6千元及49萬5千元,短絀情形已見改善;惟110年度預計收支短絀大幅增至1億2,140萬8千元,111年度雖略降至7,155萬2千元,然與107年度至109年度之短絀情形相較,仍顯龐鉅。該基金近5年度之業務賸餘介於2億8,961萬元至3億7,546萬7千元間,110年度及111年度因受勞作金提撥比例提高因素影響,致業務賸餘略減;另近5年度業務外短絀情形持續擴增,主要係業務外收入受利息收入下降影響呈逐年減少,且業務外費用持續偏高等因素所致。
表1 107年度至111年度矯正基金業務收支及餘絀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7
108
109
110
111
業務收入
1,076,559
1,079,924
1,142,168
1,051,631
1,225,737
業務成本與費用
703,528
704,457
772,312
762,021
866,347
業務賸餘
373,030
375,467
369,856
289,610
359,390
業務外收入
28,559
31,634
28,802
21,939
20,996
業務外費用
429,313
417,927
399,153
432,957
451,938
業務外餘絀
-400,753
-386,293
-370,351
-411,018
-430,942
本期餘絀
-27,723
-10,826
-495
-121,408
-71,552
說 明:107年度至109年度為決算數,110年度及111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矯正基金各年度預、決算書。
(二)矯正基金須支應非屬作業產生之政策性支出,且該類支出仍持續擴增,致111年度預計業務外費用為近年最高
依據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規定:「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擴充及改良各項作業設備之支出。二、銷貨、勞務成本之支出。三、收容人因作業發生傷病、死亡之慰問金。四、依法提撥補助、獎勵之支出。五、收容人技能訓練之支出。六、補助收容人及其家屬醫療、教育及生活照顧之支出。七、補助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醫療、教育及生活照顧之支出。八、管理及總務支出。九、其他有關支出。」矯正基金為有效提升資金運用效能,自98年增列改善收容人醫療、生活項目等相關支出,復因近年外界關注監獄人權議題,該基金於業務外費用編列收容人沐浴及炊場所需燃料經費、技能訓練經費、汰換鍋爐熱水管線及自來水改善工程等經費,逐步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設備,並提列相關折舊費用。據矯正基金統計,該類非屬作業產生之政策性支出,98年度為1億4,880萬6千元,至111年度預計達2億6,877萬5千元,且該類支出仍持續增加。是以,業務外費用龐鉅為矯正基金短絀主因,未來該等情形如持續擴增,恐有影響基金財務健全之虞。
綜上,依據行政院所訂「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作業基金應依設立目的,考量其財務能力,本自給自足原則,力求有賸餘無短絀,年度賸餘應以逐年成長(短絀積極改善)為目標。惟矯正基金收支自107年度起即出現短絀,111年度預計短絀仍達7,155萬2千元,為維護基金財務之健全發展,允宜籌謀擴增各類作業收入,並妥為控制各類成本及費用支出,以達成積極改善短絀之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