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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五、產品銷售以內部供銷近7成為主,且其中屬矯正機關自購占大宗,允宜研謀提升外部供銷比率,俾達成提升業務績效之目標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五、產品銷售以內部供銷近7成為主,且其中屬矯正機關自購占大宗,允宜研謀提升外部供銷比率,俾達成提升業務績效之目標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宜姈

矯正基金111年度於「業務收入」科目項下編列銷貨收入5億1,688萬2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案數5億853萬4千元增加834萬8千元,增幅1.64%。近年矯正基金之銷貨收入尚稱穩定,惟多以內部供銷為主,外部供銷比率仍待研謀提升。經查:

(一)矯正基金自營作業產品之銷售收入尚稱穩定,且以內部供銷為主,占比約7成

矯正基金自營作業產品之銷售管道分為銷售予矯正機關與檢察機關等內部供銷,及銷售予外界機關與民眾等外部供銷2類。揆104年度至109年度決算自營作業產品銷售概況(詳表1),銷貨收入介於5億1,456萬8千元至5億2,399萬7千元間,期間雖略有增減,仍尚稱穩定;其中內部供銷金額介於3億4,717萬5千元至3億6,203萬元間,109年度為近年最高,而內部供銷金額占自營作業產品銷售收入之比率約為7成,顯見內部供銷係該基金自營作業產品之主要銷售管道。

表1 104年度至110年度矯正基金自營作業產品之銷售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

內部供銷系統

外部供銷系統

自營作業產品銷售收入

C(=A+B)

金額A

比率

(=A/C)

金額B

比率

(=B/C)

104

359,656

68.64

164,341

31.36

523,997

105

349,650

66.77

174,011

33.23

523,662

106

347,175

67.00

170,997

33.00

518,172

107

354,866

68.96

159,702

31.04

514,568

108

361,731

70.13

154,033

29.87

515,765

109

362,030

69.12

161,750

30.88

523,780

110

212,063

69.18

94,490

30.82

306,553

說 明:110年度統計至8月底止。

資料來源:矯正基金。

(二)內部供銷之銷售對象則以矯正機關為大宗,占比超逾9成,惟過度倚賴內部供銷對象,較不易拓展銷售成效

檢視110年度截至8月底該基金自營作業產品銷售概況(詳表1及表2),仍以內部供銷為主,金額為2億1,206萬3千元為主(占比69.18%),其中以銷售予矯正機關金額達2億657萬6千元為最大宗(占比97.41%),至於銷售予檢察機關、行政執行機關、調查機關、法務部及其他機關之占比則甚低。整體而言,該基金自營作業產品之銷售以內部供銷近7成為主,且其中矯正機關自購占比逾9成。內部供銷雖具有來源穩定之優勢,惟近年過度仰賴單一對象,廣泛性不足,銷售規模恐難有效提升,亦不利外界瞭解自營作業之教化成效。

表2 105年度至110年度矯正基金自營作業產品之內部供銷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矯正機關

檢察機關

行政執

行機關

調查機關

法務部

及其他

合計

105

金額

334,774

3,908

1,426

31

9,512

349,650

占比

95.74

1.12

0.41

0.01

2.72

100

106

金額

332,259

3,832

768

86

10,230

347,175

占比

95.71

1.10

0.22

0.02

2.95

100

107

金額

344,872

3,374

542

48

6,030

354,866

占比

97.19

0.95

0.15

0.01

1.70

100

108

金額

350,155

3,078

603

26

7,869

361,731

占比

96.80

0.85

0.17

0.01

2.17

100

109

金額

348,4273,447

581

45

9,530

362,030

占比

96.24

0.95

0.16

0.01

2.63

100

110

金額

206,576

1,208

1,691

4

2,584

212,063

占比

97.41

0.57

0.80

0

1.22

100

說 明:110年度統計至8月底止。

資料來源:矯正基金。

綜上,作業基金應本財務自給自足原則,設法提升業務績效,降低生產或服務之單位成本,以達成最高效益為目標,然近年矯正基金所屬各矯正機關自營作業產品之銷售近7成屬內部供銷,且多為矯正機關自購,恐無法深化民眾對矯正機關自營作業產生教化功效之瞭解,又矯正機關雖非以營利為導向,惟考量近年矯正基金之業務外費用持續增加,拓展基金收入來源實有其必要。準此,允宜賡續研謀提升該基金自營作業產品之外部銷售比率,俾增益基金收入及提高業務績效。

(分機:1943 劉宜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