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銀人壽111年度預算案編列稅前淨損7億169萬3千元。經查:
(一)97年度成立迄110年8月底止,政府6次注資累計達385億元
臺銀人壽係於97年度經分割臺灣銀行人壽保險業務部門之營業資產及負債而設立,初期資本50億元。有鑑於全球金融風暴造成股市重挫,為強化資本結構及提升資本適足率,98年度第1次辦理現金增資20億元;續為健全財務結構,承擔公司營運風險及強化市場競爭力,99年度第2次增資40億元;102年度為達主管機關資本適足率及利害關係人交易之監理標準等,第3次辦理增資60億元;104年度因應舊保單利差損及增提準備金等影響權益,第4次辦理增資55億元;107年度因執行投資停損及新臺幣升值產生匯兌損失等,第5次辦理增資100億元;110年度因應降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以下簡稱IFRS 17)實施時一次性鉅額增資壓力,第6次辦理現金增資110億元(詳表1)。據此,臺銀人壽成立迄110年8月底止,政府6次注資累計達385億元,逾設立資本50億元之7倍。
表1 臺銀人壽成立以來淨利、資本適足率及資本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項目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稅前淨利
-14.06
0.03
0.63
2.86
0.18
-4.11
-8.41
資本適足率
147.66
252.54
292.03
266.20
217.41
218.27
284.43
資本餘額
50
70
110
110
110
170
170
現金增資
0
+20
+40
0
0
+60
0
年度
項目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8
稅前淨利
-25.29
-32.44
-39.87
-18.36
-25.53
-39.22
-1.68
資本適足率
232.91
189.33
154.15
258.45
222.71
176.42
308.04
資本餘額
225
225
225
325
325
325
435
現金增資
+55
0
0
+100
0
0
+110
說 明:1.97年度至109年度為決算數,110年度截至8月底止為執行數。
2.依保險法第143條之4第1項規定,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不得低於200%。
資料來源:臺銀人壽。
(二)臺銀人壽自102年度起持續虧損,又配合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恐再面臨鉅額增資壓力
1.揆臺銀人壽成立後之經營成果(詳表1),自102年度起因增提責任準備金及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等,開始由盈轉虧, 104至106年度則因停損機制處分金融資產及受新臺幣升值產生高額匯兌損失等,稅前淨損逐年擴增達39億餘元,又107至109年度因避險支出偏高及新臺幣升值影響等,致該期間年度最高稅前淨損仍達39億餘元。
2.檢視臺銀人壽近年度營運持續虧損之主要原因,雖為超額利差損及匯率變動等,然配合115年度接軌IFRS 17,未來保單合約以公允價值表達,且需反映合約未實現利潤、折現、未來現金流量等,尤其是虧損性保單立即認列損失,加上獲利與虧損合約不可互抵,對於具高額利差損保單之臺銀人壽,恐再面臨鉅額增資壓力。
綜上,臺銀人壽於97年度成立,政府為健全其資本結構及達資本適足率之要求,迄110年8月底止6次挹注資金累計達385億元,惟近年度經營轉型未見具體成效,又配合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恐再面臨鉅額增資壓力,允宜研謀改善對策,以提升經營績效,俾利公司永續健全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