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基金管理會111年度預算案於「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科目項下就退除役官兵職業介紹計畫編列4億6,220萬9千元,其中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以下簡稱促進穩定就業方案)編列3億9,505萬2千元。有關安置基金就促進穩定就業方案之最新辦理情形,謹概述如次:
(一)促進穩定就業方案之政策目標與內容
鑒於退除役官兵退伍後轉職時,往往因軍職專長轉銜困難、組織文化適應不良抑或職場生涯規劃未定等因素,即使就業亦未能久任其職。為促進退除役官兵對就業之積極性與穩定性,提升就業輔導之成效,退輔會參考國內外有關促進穩定就業津貼措施內容並擬具方案,經奉行政院核定自107年7月起試辦「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1年(至108年6月30日止),並獲行政院同意於108年7月起續辦1年(至109年6月30日止),以及於109年7月起再試辦3年(至112年6月30日止)。該方案之措施內容係針對符合一定資格之申請者核發推介就業穩定、訓後就業穩定等兩類津貼,並分別訂有申請資格、條件、補助額度、期間與限制條款(詳表1)。
表1 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內容
方案措施
項目
推介就業穩定津貼
訓後就業穩定津貼
申請資格
榮民或輔導期限內之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且經退輔會所屬榮民服務處、職業訓練中心登錄個案管理、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須有勞工保險投保紀錄):
●連續失業達1個月以上(未投保勞保、就保、職災保險、工會、農保、漁保)。
●非自願離職者(須符合就業保險法非自願離職之定義)。
●服役期滿1個月內之新退官兵。
1.無業(未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工會、農業保險、漁業保險)之榮民、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參加退輔會辦理之全日制職訓課程,或參加退輔會公告之會外職訓補助之全日制職訓課程並結訓者。
2.屆退官兵經國防部薦訓參加全日制職訓課程並結訓。
申請條件
符合申請資格者於經退輔會所屬榮民服務處、職業訓練中心推介就業起,在同一就業機構連續就業滿3個月,平均每週工時達35小時以上者。
符合申請資格者於職訓結訓次日起4個月內就業(須有投保勞工保險),並於就業日起算,在同一就業機構連續就業滿3個月,平均每週工時達35小時以上。
補助額度及期間
(榮民:每月8千元,至多發放12個月。
(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每月4千元,至多發放12個月。
(榮民:前6個月每月1萬2千元,後6個月每月8千元,至多發放12個月。
(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前6個月每月6千元,後6個月每月4千元,至多發放12個月。
重複受益
限制條款
1.未領取政府機關其他促進就業相關補貼或津貼。
2.同期間未接受退輔會安置就養、就學、就業(職訓)。
3.兩項津貼合併計發以12個月為限。
資料來源:退輔會網站公開資訊,本報告整理。
(二)安置基金就促進穩定就業方案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據安置基金說明,鑒於促進穩定就業方案之申請人最多可領取12個月之就業穩定津貼,導致經費實際需求(執行)期間可能較跨兩年度之試辦期終止時間點遞延1年,爰試辦1年之經費需求分3年編列預算。基此,促進穩定就業方案試辦第一年(實施期間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之預算編列於107至109年度;試辦第二年(實施期間108年7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之預算編列於108至110年度。鑒於促進穩定就業方案試辦第一、二年,其效果已顯現,為延續政策成效,退輔會就再試辦3年計畫(109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經報行政院審議,已於110年1月6日獲同意,後續將視成效檢討納入常態性輔導措施辦理。
在促進穩定就業方案之經費運用、受益人數情形方面,決算數自107年度之666萬8千元逐年增至109年度之3億8,200萬3千元,同期間實際受益人數亦自107年度之335人增至109年度之4,951人,其中具第二類官兵身分者亦自70人提高至1,387人。110年度截至7月底執行數2億4,251萬元,實際受益人數2,867人(包括具第二類官兵身分者734人),111年度續辦理3億9,505萬2千元辦理該方案,預估受益人數可增至5,007人(詳表2)。
表2 安置基金近年辦理促進穩定就業方案之經費運用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人
年度
項目
107
108
109
110
111
預算數
-
299,298
107,950237,889
395,052
預估受益人數
425
4,494
2,275
3,610
5,007
決算數
6,668
242,946
382,003
242,510
預算執行率
-
81.17
353.87
101.94
實際受
益人數
訓後穩定就業津貼核發人數
40
(6)
628
(132)
952
(179)
443
(73)
推介就業穩定津貼核發人數
295
(64)
4,163
(1,064)
3,999
(1,208)
2,424
(701)
小計
335
(70)
4,791
(1,196)
4,951
(1,387)
2,867
(734)
說 明:1.110年度決算數係截至7月底執行數。
2.核發人數欄位中,括弧內數字係具第二類官兵身分者人數。
資料來源:安置基金提供,本報告整理。
在促進穩定就業方案之推動成效方面,據安置基金提供資料,該方案推動前一年期間(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接受輔導就業人數5,466人,其中符合穩定就業者(即持續在同一機構就業逾3個月)3,830人,穩定就業者占比70.07%。該方案試辦後之歷年成效分別為:第一年(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接受輔導就業人數8,583人,其中符合穩定就業者人數6,682人(占比77.85%);第二年(108年7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接受輔導就業人數8,773人,其中符合穩定就業者人數7,407人(占比84.43%);第三年(109年7月1日至110年3月31日)接受輔導就業人數8,178人,其中符合穩定就業者人數7,762人(占比94.91%)。前揭統計數據顯示,促進穩定就業方案試辦3年以來,穩定就業人數及其占接受輔導就業人數比率均逐年增加,已有相當成果。
(三)現行規定就領取訓後穩定就業津貼者並未要求就業類別須與參訓內容具關聯性,恐不易落實制度設計之本意與評估相關經費之運用效益
依據現行促進穩定就業方案內容,為鼓勵退除役官兵接受職業訓練以強化職場競爭力,該方案規定訓後穩定就業津貼申請者須接受全日制職業訓練且結訓。雖該項津貼核發金額高於推介就業穩定津貼,惟依據安置基金提供統計資料,多數退除役官兵考量時間成本、生計因素等,傾向申請推介就業穩定津貼。由於該方案針對申請訓後就業穩定津貼者,並未要求檢附就業職類與參訓內容具關聯性之證明文件,恐無法落實制度設計之本意,且不利於評估相關經費之運用效益。
綜上,安置基金為鼓勵退除役官兵就業,自107年7月1日起試辦退除役官兵促進穩定就業方案迄今已3年餘,雖在穩定就業人數及其占接受輔導就業人數比率均逐年增加,惟由於該方案就申請訓後穩定就業津貼者,並未要求就業職類與參訓內容須具關連性,恐不易落實制度設計之本意與評估經費運用之效益。鑒於該方案之預估受益人數持續增加將帶動相關經費需求,該基金允宜適時檢討相關申請規定,俾利落實方案預計目標與評估經費之實施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