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委託宜蘭縣政府代辦宜蘭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開發案,允宜與地方政府充分溝通並掌握工程進度,俾利落實土地活化目標
安置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以下簡稱森保處)配合宜蘭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開發案(以下簡稱公共設施開發案)所需經費6,600萬元。有關森保處辦理公共設施開發案之緣由、內容與近年預算執行未盡理想之情形,謹敘明如次:
(一)森保處辦理公共設施開發案之緣由、內容與經費需求概要
依據安置基金之說明,宜蘭縣政府考量北宜高速公路通車後,宜蘭後火車站周邊逐漸成為交通節點,規劃在宜蘭市發展「綠色健康生活城」,採取整體開發與市地重劃兩種方式促進區域土地利用與地方發展,該案基地土地產權部分原屬森保處,往昔係作為貯木使用,屬工業區用地。為活化國有土地,森保處與宜蘭縣政府合作,將原本較低度開發之工業區土地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為健康休閒專用區,並經內政部於104年12月22日第866次會議決議通過。森保處依法令捐贈30%之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約3萬7,247平方公尺),並負擔興闢費用,另回饋10.5%之土地作為建築用地(約1萬3,036平方公尺)。鑒於森保處適逢組織改造,單位員額裁減,並無都市計畫規劃人力,爰於107年9月26日委託宜蘭縣政府代辦公共設施開發案,雙方並簽訂工程採購委託代辦協議書,所涉及工程區分為兩期,其中第一期係宜蘭縣政府辦理市地重劃細部設計(包括部分屬森保處經管土地),第二期則就校舍路以北(含森保處轄內)土地進行都市計畫變更案之公共設施興建。
在公共設施開發案之經費需求方面(詳表1),據安置基金提供之代辦協議書,107年訂約時初估經費需求為2億275萬元,其中包括直接工程費1億8,000餘萬元,並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提列工程管理費177萬餘元,森保處依協議應完成工程等相關經費之法定預算程序,並就與該縣政府簽訂之預付款期程分年編列預算。
表1 安置基金森保處推動宜蘭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開發案之預估經費需求 單位:新臺幣萬元
經費項目
預估金額
經費支用內容
直接工程費
18,189
包括整地工程;公園、廣場及停車場開闢;道路工程;公路照明設備;排水與汙水下水道工程;自來水及管道、纜線管溝工程;其他雜項工程等。
設計階段
作業費
279
地質鑽探試驗、測量及調查等。
工程設計及監造費
1,637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建造費用百分比計算
其他費用
170
配合工程款。
合計
20,275
資料來源:森保處辦理公共設施開發案工程採購委託代辦協議書。
(二)公共設施開發案近年核有年度預算執行率均未及6成、經費保留數過多之情形
依據安置基金提供資料,公共設施開發案規劃於108至111年度逐年編列預算,108至110年度(截至11月2日)期間之經費運用及工程進度(詳表2),謹簡要說明如次:
1.108年度:因應公共設施開發案之整體規劃設計,108年度編列預算數5,500萬元,因委託設計監造多次流標,於同年3月始與得標廠商簽約,11月完成第一期工程細部設計審查會議,決算數170萬餘元,預算執行率3.1%,辦理經費保留數5,329萬餘元。
2.109年度:因委託規劃設計標案之決標期程延後,宜蘭縣政府於109年2月4日始完成第一期工程開標作業,致第二期工程期程亦受延宕,連帶影響預算執行。年度編列預算數1,000萬元,加計上年度保留數,109年度可用預算數6,329萬餘元,決算數1,270萬餘元,預算執行率20.1%,辦理經費保留數5,059萬餘元。第一期工程經於109年3月2日開工後,109年8月20日業已竣工在案。
3.110年度:因應第二期工程之推動,年度編列預算數5,000萬元,加計上年度保留數,年度可用預算數1億餘元,截至11月2日預算執行數5,395萬餘元,執行率53.6%。第二期工程業於1月29日簽約、4月20日正式開工,已完成施工圍籬架設,另辦理土表整理作業及既有構造物拆除作業,實際工程進度略有超前(預定進度1.2%,實際進度1.8%)。
從前揭經費運用情形可悉,森保處推動公共設施開發案期間,因代辦機關宜蘭縣政府辦理相關工程招標案多次流標,致工程進度不如預期,加以森保處未確實掌握代辦機關作業時程,在預算編列方面採寬列做法,致影響預算執行率。
表2 安置基金森保處推動宜蘭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開發案之經費運用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
上年度
保留數
(A)
當年度
預算編列數
(B)
當年度可用預算數
(C)=(A)+(B)
決算數
(D)
預算執行率
(D)/(C)
108
-
55,000
55,000
1,706
3.1
109
53,294
10,000
63,294
12,704
20.1
110
50,591
50,000
100,591
53,958
53.6
111
-
66,000
-
-
-
說 明:110年度為截至11月2日執行數。
資料來源:安置基金提供,本報告整理。
綜上,該基金森保處鑒於欠缺相關人力,將公共設施開發案委由宜蘭縣政府辦理,因代辦機關先前辦理相關工程標案遭遇多次流標,致工程進度延宕,加以森保處在該案各年度預算額度上過於寬列,連帶影響預算執行率,亦導致經費保留數過高。森保處允宜與宜蘭縣政府加強協調,充分掌握案件進度期程,並確保本案如期如質完工,落實國有土地活化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