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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三、允宜妥為籌謀,積極規劃開拓財源方案,俾利花東基金之永續經營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廖怡絜

花東基金111年度預算案基金來源600萬元,較110年度預算數減少255億8,214萬7千元,減幅99.98%,主要係公庫撥款收入減少所致。經查:

(一)基金來源相關規定

1.依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五)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為特別收入基金。…。」

2.依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為落實花東地區永續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基金總額新臺幣400億元,其來源如下:一、中央主管機關分10年編列預算撥入。二、縣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撥入。三、基金孳息。四、人民或團體之捐助。五、其他收入。」

(二)歷年基金來源9成以上由國庫撥補,允宜積極拓展其他收入

花東基金係依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規定於101年設置,110年度國庫已依前開條例分10年撥足400億元基金總額;截至111年底止,累計基金來源400億8,401萬元,其中國庫撥款收入400億元,占基金來源99.79%,利息收入與收回計畫結餘款、違約罰款收入等其他收入合計共8,401萬元,約占0.21%(詳表1)。

表1 花東基金歷年基金來源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國庫撥款收入

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

合計

101

4,000,000

0

0

4,000,000

102

2,500,000

0

0

2,500,000

103

2,300,000

0

0

2,300,000

104

276,000

0

364

276,364

105

1,212,200

28

2,298

1,214,526

106

1,147,953

11

2,824

1,150,788

107

1,044,200

21

7,434

1,051,655

108

997,500

48

12,043

1,009,591

109

940,000

166

46,773

986,939

110

25,582,147

0

6,000

25,588,147

111

0

0

6,000

6,000

合計

40,000,000

274

83,736

40,084,010

說 明:109年度以前為決算數,110及111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花東基金提供。

花東基金111年度預算案「基金來源明細表」除編列預計收回補助計畫結餘款600萬元外,並無其他收入來源,至於拓展收入之規劃,詢據該基金表示:經濟部已於108年10月修訂「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加強投資花東地區中小企業實施要點」,目前該部正開發潛力投資案源中,因係屬政策性投資型計畫,旨在扶植花東地區中小企業、平衡東西部發展,非以擴充收入為主要目的,另花東企業多不熟悉引進外部資金入股之募資規劃,故投資案輔導期間長,目前執行重點仍以開發優質潛在案源為主,以吸引天使投資人共同挹注資金為主要目標,111年尚無處分投資收益產生,故未編列預期收入,未來將俟實際投資情形核實預估投資收益;除上開投資業務可能會有其他收入外,因花東基金主要支應花蓮縣及臺東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其性質為補助型計畫,難有其他收入之可能性。

綜上,花東基金於110年度國庫已依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分10年撥足400億元基金總額,111 年度預算案除編列預計收回補助計畫結餘款600萬元外,已無其他收入來源,允宜妥為籌謀,儘速就該基金未來財源及運作方式等提出具體規劃,俾利基金之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