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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工業局、國際貿易局、標準檢驗局及智慧財產局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遲未定案,恐延宕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設置期程,允宜積極與相關利害關係人協調溝通達成共識,以利計畫推動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經濟部所屬工業局、國際貿易局、標準檢驗局及智慧財產局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工業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俊傑

「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行政院業於108年10月8日核定,其中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分項計畫,經濟部於110年度啟動大林蒲遷村計畫進行遷村配售土地,並於109年6月3日函知高雄市政府(下稱高市府)委託該府辦理大林蒲遷村作業,高市府109年7月20日函復同意接受經濟部之委辦,委辦期間自108年1月1日至大林蒲遷村計畫作業完成止,執行事項包括:(1)遷村執行階段專案辦公室;(2)大林蒲住商、非住商土地價購;(3)大林蒲建物、其他地上物價購,及(4)安置住宅及相關公共設施興建等作業;108年度委辦經費為1,638萬元,109年度至112年度委辦經費均為1,228萬5千元;截至110年8月底止,工業局已撥付之委辦經費高市府實支數計636萬6千元,委辦經費執行率15.55%(詳表1)。

表1 高市府代辦大林蒲遷村作業經費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委辦費

撥付日期

截至110年8月實支數

108

16,380

109年11月25日

1,990

109

12,285

109年11月25日

1,366

110

12,285

110年3月12日

3,010

合計

40,950

6,366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

又工業局自106年至109年分年度於「工業管理」業務計畫項下編列辦理「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供推動相關能資源供應及循環利用中心設廠工作與執行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與產業園區報編作業推動經費之所需,其中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106年至109年預算數計4億4,474萬5千元,決算數4億4,214萬5千元,執行率99.42%,惟其中保留數達3億3,430萬4千元(占決算數之75.61%),截至110年7月底保留數已執行1億367萬2千元。

工業局於106年度及107年度已先行委託高市府辦理大林蒲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作業,各年度委託金額分別為9,400萬元及1億8,048萬元,截至110年7月底止,高市府代辦事項相關作業諸如(1)遷村先期評估及方案規劃(含拆遷及安置方案);(2)安置用地配置及抽籤相關作業規劃;(3)安置地區之公共設施及安置住宅規劃設計及其他事宜等均尚在進行中,委辦計畫迄未執行完竣。高市府110年2月5日公開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草案),並於110年3月13日辦理草案第1次說明會,刻正就民眾訴求研議處理方案。另經濟部為利加速遷村作業,110年4月29日撥付經費3,221萬4千予高市府,辦理安置地區中小學校、警察廳舍及消防分隊等公共設施之規劃設計,俟園區設置作業完成後即可動工興建。

詢據工業局資料,大林蒲遷村作業因地方居民及環保團體主張「先遷村、再開發」,要求須完成「遷村計畫書」再進行園區設置,故原定109年6月30日舉辦之環境影響評估公開說明會暫緩辦理;因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內容未獲部分居民支持,工業局將俟高市府確定遷村經費額度後,再修正計畫報核並趕辦園區設置作業,園區設置作業等程序恐延後至少2年。鑒於委託高市府代辦事項中之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除涉及大林蒲地區(鳳鳴里等沿海六里)居民權益外,且為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設置作業得否順利推展之關鍵事項,均有待經濟部、高市府與相關利害關係者積極協調溝通,儘早獲致一致之共識後執行,以避免延宕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設置期程。

綜上,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遲未定案,影響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期程。由於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影響居民權益甚鉅,允宜積極會同高市府與相關利害關係人協調溝通達成共識,並儘速擬妥遷村安置專案計畫,以利後續計畫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