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公司111年度預算案於銷貨收入編列電費收入7,136萬5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案數1億6,798萬4千元減少9,661萬9千元,銷貨成本編列再生能源發電費用6,885萬9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案數9,837萬6千元,減少2,951萬7千元。經查:
(一)依經濟部規劃,台糖公司114年底須達成太陽光電累計裝置容量623.77MW目標
為達成114年度屋頂型太陽光電累計裝置容量8GW(GW為電量單位,即10億瓦)、地面型12GW,合計20GW之目標,經濟部專案列管各相關部會應達成目標,其中列管台糖公司111年底太陽光電累計裝置容量目標為547.77MW(MW為電量單位,即百萬瓦),114年底累計裝置容量目標則為623.77 MW (詳表1),惟該公司截至109年底累計裝置容量實際值僅21.75 MW,與109年底目標差距仍大,允宜加強控管期程並積極趲趕工進,俾達成114年度太陽光電累計裝置容量623.77MW之目標。
表1 台糖公司太陽光電累計裝置容量之年度目標 單位:MW
專案類別
109年底
110年底
111年底
112年底
113年底
114年底
地面型(含水面)
510.00
311.77
532.95
532.95
608.95
608.95
屋頂型
0
14.02
14.82
14.82
14.82
14.82
小 計
510.00
325.79
547.77
547.77
623.77
623.77
說 明:111年底雲林椬梧188MW及雲林古坑29MW,荷苞嶼滯洪池4.18MW,尖山埤江南渡假村0.8MW。113年底花蓮鳳林76MW。其中雲林古坑案及花蓮鳳林案農變計畫仍需農委會同意。
資料來源:台糖公司提供(110年10月1日)。
(二)107至109年度地面型太陽光電專案達成率甚低
經濟部自107年度起辦理數項太陽光電專案,其中「地面型推動專案」匡列台糖公司107至109年度應併網容量為510 MW(含滯洪池110 MW等),惟截至109年底實際併網容量僅11.2MW,其中不適耕作土地及營農型皆無併網實績(詳表2),至於併網量未達預期原因,主要係因程序、資金、地方態度及平地造林等所致。
表2 經濟部推動地面型太陽光電專案執行情形-台糖公司部分
單位:MW
類別
107至109年併網容量
迄109年底累計裝置容量
政策目標
實際值
實際小於目標原因
台電可併網量
實際併網量
台糖滯洪池
110
11.2
程序、資金
164
11.2
台糖不適耕作土地
233
-
程序、地方態度
1,245
-
台糖營農型
167
-
平地造林問題
2,620
-
小計
510
11.2
4,029
11.2
說 明:政策目標值係參考經濟部108.3.25太陽光電推動辦理情形。
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提供。
(三)審計部指出滯洪池上設置光電系統作業進度落後或暫緩辦理,亟待檢討改善
審計部於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曾就滯洪池上設置光電系統作業之執行提出審核意見,摘述如下:
1.配合政府能源轉型建置綠能設施:台灣糖業公司107年以簽訂土地租賃(或使用)契約方式,無償提供位於彰化縣等土地,協助水利署及彰化等設置10座滯洪池。另為響應能源轉型,規劃於上述10座滯洪池建置光電系統,於109年與系統設置業者簽訂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合作建置契約,廠商負責建置及營運光電系統,台灣糖業公司收取開發權利金與經營權利金,維運20年期滿後光電系統無償移轉該公司所有。
2.滯洪池上設置光電系統作業進度落後或暫緩辦理:上開10座案場已獲經濟部能源局核准裝置容量合計100.24MW,惟截至109年底僅2座完工併聯,併聯容量共8.49MW,實際併聯僅為獲准裝置容量之8.47%。此外,雲林縣案場因無法取得土地容許使用等證明已暫緩辦理;至於其他案場進度落後原因,主要為滯洪池池體工程進度延宕,不利光電系統工程施作、民眾抗爭、廠商向地方政府取得土地容許使用許可作業遲延等所致。
3.上述光電設置進度落後或緩辦,顯示台糖公司未善盡履約管理責任,不利滯洪池興建工程進度及後續經營權利金之計收。
台糖公司111年度電費收入主要來自於太陽光電,經濟部列管台糖公司111年底地面型(含水面)太陽光電累計裝置容量目標為532.95 MW,惟其中地面型之滯洪池設置光電系統部分,截至109年底實際併聯量僅為獲准裝置容量之8.47%,允宜檢討改善成效欠佳原因,俾如期如質達成年度目標,以增加電費及相關權利金收入。
綜上,台糖公司111年度預算案編列電費收入主要來自太陽光電,惟截至109年底太陽光電實際累計裝置容量仍低,且滯洪池等亦有進度落後情形,允宜加強控管期程並積極趕辦,以達成太陽光電設置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