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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一一、部分停閉廠房及歇業場所之建物閒置多年,每年尚需負擔千萬元之稅捐及管理費,為發揮資產運用效益,允宜積極研謀改善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方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台糖公司111年度預算案編列「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稅捐與規費」1億4,663萬7千元,其中與停閉廠房及歇業場所建物有關之房屋稅及地價稅,依據109年度租稅負擔情形估算,約3,057萬5千元。經查:

(一)停閉廠房閒置多年,110年8月底閒置面積與109年底相同,亟待積極活化

依據111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五、(九)點規定:「特種基金應積極活化閒置、低度利用及不經濟使用之不動產,以發揮資產效益,並注意資金運用之收益性及安全性,…。」另依經濟部所屬事業固定資產管理要點第20點規定:「各事業對閒置或運用率過低之固定資產應由資產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分析研究設法利用,或迅予處理,以減少資產之閒置及損失。」109年底台糖公司有6座停閉廠房(包括埔里、北港、南靖、新營副產加工廠、旗山及池上糖漿廠)處於閒置狀態,該等建物閒置面積合計5萬7,145.45平方公尺,至於歇業營業場所計有3處,建物閒置面積合計3萬8,740.94平方公尺(詳表1),停閉廠房及歇業營業場所閒置面積合計9萬5,886.39平方公尺。截至110年8月底閒置面積與109年底相同,並未減少,仍乏活化成效。

(二)部分停閉廠房及歇業場所閒置未積極利用,造成資金積壓尚須負擔稅費

截至109年底台糖公司6處閒置停閉廠房及營業場所之建物,當年度仍需負擔地價稅2,699萬6千元、房屋稅357萬9千元及管理費632萬3千元,合計3,689萬8千元。由於停閉廠房及歇業之營業場所倘長年閒置,未積極利用,不僅積壓資金且尚須負擔稅費,況部分停閉廠房自75年8月即停閉迄今,爰應加強活化成效。

綜上,台糖公司各區處停閉廠房及部分歇業營業場所之建物已閒置多年,不僅積壓資金運用,亦須負擔稅費等,允宜積極研謀改善,以提高資產運用效益。

表1 台糖公司停閉廠房及歇業營業場所之建物閒置情形表

單位:平方公尺、新臺幣千元

序號

廠名

停閉

年月

109年底

109年度負擔之稅金及管理費

建物閒置面積

地價稅

房屋稅

管理費

停閉廠房小計(A)

57,145.45

2,141

1,222

268

1

埔里廠區

93.10

1,743.93

212

24

184

2

北港廠區

94.07

18,858.51

992

459

21

3

南靖廠區

97.03

13,749.13

617

282

63

4

新營副產加工廠區

93.07

1,157.55

17

88

-

5

旗山廠區

91.06

13,583.77

101

313

-

6

池上糖漿廠區

75.08

8,052.56

202

56

-

歇業營業場所小計(B)

38,740.94

24,855

2,357

6,055

1

高雄金銀島購物中心

104.11

34,823.52

24,245

2,140

5,604

2

鳳山園藝賣場

108.06

1,520.17

593

152

440

3

量販事業部本部

108.06

2,397.25

17

65

11

合計(A+B)

95,886.39

26,996

3,579

6,323

資料來源:台糖公司提供。

(分機:1925 賴欣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