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及能源局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二、新增離岸風場海域地質調查及地質環境資訊服務計畫,允宜審酌過往相關計畫成果、配合第三階區塊開發場址,妥訂計畫辦理項目,俾利加速推動離岸風電產業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及能源局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中央地質調查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地調所111年度新增「離岸風場海域地質調查及地質環境資訊服務」計畫,總經費5億2,800萬元,期程自111年度至114年度,111年度編列8,800萬元(詳表1)。經查:

表1 「離岸風場海域地質調查及地質環境資訊服務」計畫經費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類別及計畫名稱

計畫總經費及期程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離岸風場海域地質調查及地質環境資訊服務

528,000

(111-114年)

88,000

120,000

120,000

200,000

資料來源:地調所提供。

(一)計畫概述

離岸風電為政府重要政策,地質環境攸關風機基礎及維運安全,地調所111年度新增「離岸風場海域地質調查及地質環境資訊服務」計畫係全面調查離岸風場海域地質,以建構完善海域基礎地質環境資料,將結合各部會現有離岸風電開發之環境限制條件,提供決策支援及規劃場址參據。至於調查測區規劃及預期效益等,概述如下:

調查測區規劃:聚焦於第三階段浮式風機風場潛能區,前2年(111-112年)將於彰濱離岸風場附近海域,後2年(113-114年)於中北部風場海域(詳圖1),包括整體地質架構、斷層構造、淺部地層及海床底質特性等。另將於大深水區(水深50m以上)可能之浮台式風機場域進行淺層地層(0~20m)繫泊錨定地層與底質特性調查、第4年(預計114年)規劃2孔深度各100公尺之全取樣鑽井,以驗證比對相關調查成果;亦將建置離岸風場開發地質與環境感知系統暨資訊共享服務平台。

111年度工作項目:辦理地質構造及海床底質調查暨地質資訊系統建置、高解析地層及海床地貌調查,以及建置離岸風場開發地質與環境感知系統暨資訊共享服務平台。

預期效益:每年擇區完成1區海域地質調查,以確保風機建構於安全地質;另建置離岸風電海域基礎地質資料庫,可將風機場址地質及環境條件資料庫及網路化供各界查詢,節省細部調查時程經費,加速建構。

圖1 「離岸風場海域地質調查及地質環境資訊服務」計畫預計分

年分區調查範圍圖

\

資料來源:離岸風場海域地質調查及地質環境資訊服務(1/4),111年度政府科

技發展年度綱要計畫書。

(二)規劃調查場址允宜參酌能源局相關離岸風場計畫成果,並加強與該局溝通協調,俾妥適訂定計畫辦理事項

再生能源之研究發展及推廣為能源局職掌,詢據該局說明,該局106-107年度曾辦理「離岸風場區塊開發海域環境建構計畫」,該2年度調查區域分別為彰化外海及台灣領海範圍內西側海域,其中106年度工作成果包括雲彰隆起海域潛力場址海域調查、特定區域工程地質模型建構、觀測研究平台規劃、區塊開發環境資料庫雛型建置;107年度則包括大水深區場址評估與初步風場規劃、大水深區場址海域調查、大水深區場址工程地質模型建構及離岸風電區海域環境資料庫建置。

考量能源局既完成調查彰化外海及台灣領海範圍內西側海域,且該局說明相關計畫契約書已規範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歸屬機關,爰地調所新計畫擬調查之海域,宜參酌能源局相關計畫成果妥適訂定。此外,110年7-8月能源局甫公布我國第三階段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規則,地調所宜加強與該局協調,配合區塊開發期程妥訂調查範圍等,以發揮促進投資之效果。

綜上,地調所111年度新增辦理離岸風場海域地質調查及地質環境資訊服務計畫,允宜加強與能源局溝通協調,並參考過往計畫辦理成效,審酌區塊開發潛力場址範圍,通盤考量擬辦理事項及調查範圍等,俾加速推動離岸風場建構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