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水公司111年度預計虧損1億6,577萬9千元,雖較110年度預算案虧損數(4億4,271萬2千元)減少2億7,693萬3千元,惟該公司迄111年度將連續3年虧損,營運績效亟待改善。茲評估說明如下:
(一)近年度財務收支情形
彙整台水公司近5年度(107至111年度)營業收支損益及重要財務比率概況(詳表1),並說明如下:
1.台水公司107及108年度決算分別為盈餘3.95億元及1.91億元,109年度因水情不佳撥付桃竹苗地區停灌補償等,致業外損失高達17.79億元,收支決算相抵後虧損6.14億元。
2.110及111年度營業成本及費用占營業收入比率升高為97.80%及96.99%,均較107至109年度決算升高,加以利息費用等營業外費用未能減少,分別預計虧損4.43億元及1.66億元,營業利益率及淨利率較107至109年度決算降低,營運績效呈衰退。
表1 107至111年度台水公司營業收支損益及重要財務比率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107決算
108決算
109決算
110預算案
111預算案
營業收入
300.74
306.06
314.89
312.18
323.70
營業成本
254.71
257.54
268.90
267.88
276.33
營業費用
35.74
35.16
35.50
37.42
37.63
營業利益
10.29
13.36
10.49
6.88
9.75
營業外損益
-7.91
-11.51
-17.79
-11.31
-11.40
本期損益
3.95
1.91
-6.14
-4.43
-1.66
營業成本及費用占營業收入比率
96.58
95.63
96.67
97.80
96.99
營業利益率
3.42
4.37
3.33
2.20
3.01
淨利率
1.31
0.63
-1.95
-1.42
-0.51
說 明:營業利益率=營業利益/營業收入;淨利率=本期淨利(淨損)/營業收入。
資料來源:台水公司各年度年度預、決算書。
(二)單位給水成本逐年升高,並自107年度起再度轉盈為虧,營運成本之有效控管,仍待檢討強化
1.台水公司95至104年度給水業務均呈虧損,105及106年度因售水量增加及成本控制等轉虧為盈,單位銷售盈虧轉呈每度盈餘0.01元及0.22元;比較近5年度台水公司給水業務營運概況(詳表2),售水量及給水收入雖逐年增長,惟自107年起因維護經費增加暨湖山水庫淨水場及板新二期等新設施完工提列折舊等,且自有資金不足,重大固定資產建設多舉債辦理等,致該公司單位給水成本逐年升高,111年度預計每度給水成本11.46元,較107至109年度平均每度11.27元,每度增加0.19元。
2.於自來水售價未能調整下,107年度起再度轉盈為虧(每度虧損0.26元),且虧損數呈逐年擴增趨勢,111年度預計每度售水即虧損0.47元,較107至109年決算平均每度虧損0.28元,每度虧損增加0.19元,增幅達67.86%,營運成本之有效控管及合理水價之檢討,均待研謀有效措施推動改善。
表2 近5年度台水公司給水業務營運概況表
單位:億立方公尺;新臺幣億元;元/度
年度
107決算
108決算
109決算
110預算案
111預算案
售水量
24.72
25.00
25.63
25.40
26.30
給水收入
271.77
275.06
280.84
279.65
289.07
售水總成本
278.22
280.78
290.19
293.93
301.32
銷售盈虧
-6.45
-5.72
-9.71
-14.28
-21.25
單位售價
11.00
11.00
10.96
11.01
10.99
單位成本
11.26
11.23
11.32
11.57
11.46
1.銷售成本
9.60
9.58
9.72
9.84
9.80
2.業務、管理及其他費用
1.45
1.40
1.39
1.47
1.43
3.財務成本(利息費用)
0.21
0.25
0.22
0.26
0.23
單位盈虧
-0.26
-0.23
-0.36
-0.56
-0.47
資料來源:台水公司各年預決算書及該公司提供資料。
(三)允宜審酌用水情形,詳實評估現行水價費率級距之合理性,以維水資源之之合理有效運用
1.根據國際水協會IWA(2018年)調查35個國家(或地區)「家戶」年用水量200立方公尺(度)之自來水平均水價(未稅),台灣每度平均水價9.24元,居第2低,較亞洲鄰近之香港每度17.01元、南韓每度18.91元及日本每度33.50元等顯具相當差距;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亦提具審核意見:「水價長期未依自來水法規定,合理反映成本及獲得合理利潤,亟待啟動自來水水價調整機制,以因應水資源短缺及用水正義。」
2.現行我國自來水收費主要分為依水表口徑之「基本費」及用水度數計算之「用水費」,現行台水公司對於「用水費」採四段計費,最高段為51度以上每度12.075元;惟比較該公司108及109年度各用水級距用戶數及用水量占比概況(詳表3),51度以上用戶占比未及10%,用水量卻占整體用水之4成,其中超過1,000度者之用水量並逾整體用水之25%,惟均適用第四段級距(每度12.075元)計費,現行費用級距之合理性,尚有檢討空間。
3.另比較台水公司與北水處對於「用水費」之收取方式,北水處採五段制,200度以下單價較台水公司為低,但201-1,000度(第四段)每度14元及1,001度以上(第五段)每度20元,均較台水公司最高段(51度以上)單價12.075元為高,1,001度以上並為台水公司1.65倍;爰此,允宜審酌給水成本及各級距用戶用水情形,詳實評估現行水價費率級距之合理性,以維我國水資源之合理有效運用。
表3 台水公司108及109年度各用水級距用戶數及用水量占比概況表
每月用水量級距
(立方公尺/度)
用戶數占比
用水量占比
108年度
109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50度以下
90.68%
94.81%
59.02%
59.35%
51-100度
5.49%
3.90%
4.55%
4.59%
101度-1,000度
3.60%
1.47%
9.26%
9.21%
1,001度以上
0.23%
0.12%
27.17%
26.85%
資料來源:台水公司各年度年報「各用水級距用戶數及用水量占總數比率表」
綜上,台水公司111年度預計虧損1億6,577萬9千元,已連續3年度虧損,鑑於台水公司給水收入多不敷支應所需成本,單位給水成本逐年升高,111年度預計每度售水即虧損0.47元,較107至109年度每度虧損0.28元,增加0.19元(增幅達67.86%),營運成本之有效控管及現行水費級距之合理性,均待檢討並研謀改善,以維財務業務之健全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