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營業外費用-什項費用-其他費用」配合農委會推動「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轉型方案」編列節水獎勵金分攤款9,583萬元。經查:
(一)近年度因調度農業用水之經費負擔情形
彙整近年度台水公司撥付水資源競用區節水獎勵金及因乾旱調度農業用水之停灌補償金情形,詳表1,並說明如下:
1.水資源競用區節水獎勵金:鑑於氣候變遷改變降雨型態,近年來旱災澇災發生頻率增加,一期稻作時常面臨供水不穩之風險,農委會自108年起結合經濟部水利署提供節水獎勵誘因推動「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轉型方案」,針對水資源競用區建立每年輪值之灌溉系統及順序,並依節水效益支付節水獎勵金,所需經費由經濟部及相關用水單位分攤,台水公司108及109年度分別分攤1,329萬1千元及8,862萬3千元,110及111年度均編列9,583萬元。
2.停灌補償金:依水利法第19條規定,水源之水量不敷公共給水,並無法另得水源,主管機關得停止、撤銷、限制部分水權或加使用上之限制,致使原用水人受有重大損害時,由主管機關按損害情形核定補償,責由公共給水機構負擔之。按109年度受氣候變遷影響,近半世紀來首次無颱風侵台,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分別於109年10月至110年1月間陸續公布桃竹苗地區109年度第2期稻作停灌,及嘉南、桃園、竹苗中等地區110年度第1期稻作停灌,台水公司109年度至110年迄8月底已分別撥付停灌補償及救助等分攤款6億9,145萬元及12億2,300萬元,預計分攤金額逾19億元之高,影響該公司財務甚鉅。
表1 近年度台水公司撥付水資源競用區節水獎勵金及停灌補償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8決算
109決算
110
111預算案
預算
迄8月底
水資源競用區節水獎勵金
13,291
88,623
95,830
尚未分配
95,830
停灌補償金
-
691,450
-
1,223,000
(估列數)
-
合計
13,291
780,073
95,830
1,223,000
95,830
說 明:110年度休耕停灌補償分攤經費尚在辦理中,表列金額為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10年1月12日經水源字第11015002480號函之估列數。
資料來源:台水公司提供。
(二)允宜審酌氣候變遷之影響,滾動檢討各區域水資源開發、調度及備援機制之完備性,俾以穩定供水
根據經濟部水利署採用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發布之第五次評估報告(AR5),模擬125至154年臺灣地區降雨情境分析顯示,未來降雨將呈現「豐越豐、枯越枯」趨勢,豐水期雨量增加3%-9%,枯水期減少6%-12%;台水公司111年預算案對於外在經營環境威脅之分析亦包含:「極端氣候及災變頻傳,衝擊供水穩定」。
依台水公司110年4月所訂最新1期未來6年(111至116年)經營計畫,對於未來各區水資源供需情勢分析,109年底台水公司系統供水能力約為43.25億立方公尺,平均配水率75.97%,其中北區80.40%、中區70.82%、南區81.37%,顯示南區潛在缺水危機最高,其次北區,並評估北部地區配水率因「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已於108年10月通水,可逐步下降至65%,南部地區預計於現行規畫推動之各項水資源開發或備援工程完成後,116年配水率預計可降至71.05%。爰此,台水公司允宜審酌氣候變遷對於我國水資源供需之影響,賡續檢討所轄各區域水資源開發、調度及備援機制之完備性,俾利穩定各區域供水。
綜上,台水公司111年度「營業外費用-什項費用-其他費用」配合農委會推動「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轉型方案」編列節水獎勵金分攤款9,583萬元,鑑於近2年度台水公司因乾旱調用農業用水,分攤停灌補償等經費龐鉅,允宜審慎評估氣候變遷對該公司供水之影響,滾動檢討各區域水資源開發、調度及備援機制之完備性,並妥作因應,逐步降低乾旱時期調用農業用水之需求,俾以提高經營績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