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所附「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預期進度明細表」及「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之分年性項目明細表」,其中土地改良物科目項下編列屏東科技產業園區擴區開發工程案,111年度編列1億6,000萬元。經查:
(一)計畫概要
為新增產業用地以供廠商擴大投資及吸納回流台商,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依「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暨其施行細則規定編製「屏東加工出口區設置(擴區)計畫書」陳報行政院,並於110年4月6日獲行政院核定。該計畫基地位於屏東縣,面積26.86公頃,土地權為台糖公司所有,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已與台糖公司簽訂合作發開發協議書,由該處負責園區規劃、開發、管理及招商,並繳交土地租金予台糖公司。計畫期間自110年1月至114年12月,總經費9億1,660萬7千元,其中由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支應5億1,360萬7千元(111年度編列1億6,000萬元,悉數舉債),餘4億300萬元則由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支應(詳表1),計畫經費細項詳表2。
表1 「屏東加工出口區設置(擴區)計畫」經費需求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費來源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小計
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
0
160,000
260,000
92,927
680
513,607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
3,000
110,000
190,000
100,000
0
403,000
合計
916,607
916,607
資料來源: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提供。
表2 「屏東加工出口區設置(擴區)計畫」開發經費概估項目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小計
說明
規劃調查及申請設置費
24,000
開發計畫暨細部計畫、環評等。
土地費用
81,720
台糖用地固定資產殘值回補等。
直接工程費
625,500
整地、道路、排水、污水處理等。
間接工程費
20,000
台電園區內線路補助費。
設計監造費
34,400
直接工程費之5.5%。
專案管理費
18,760
直接工程費之3%。
環境監測費
9,380
直接工程費之1.5%。
物價調整費
12,297
預留款項及工程準備金
90,550
銜接區外排水系統改善費用等。
合計
916,607
資料來源: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提供。
(二)計畫內部報酬率及淨現值皆為負值,允宜研謀提高營運收入及降低成本,以減輕財務風險
依「屏東加工出口區設置(擴區)計畫書」之財務效益分析,該計畫在評估年期50年情況下,試算計畫之自償率為56%、內部報酬率-1.38%、淨現值為-3.67億元,由於自償率小於1、計畫內部報酬率小於折現率(2.5%)、淨現值小於0,顯示該計畫具有財務風險。復按影響該計畫之各風險項目敏感性分析結果,其中對淨現值影響程度大小依序為營運收入、營運成本及建設成本,爰為有效降低財務風險,宜研謀提高營運收入及管控成本。
(三)行政院核復空污排放量減量抵減、進駐廠商設置一定比例太陽光電設施、滯洪池再利用等意見,宜落實於規劃及經營
行政院於核定上開計畫時,另指示需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該計畫位於高屏空污總量管制區,進駐廠商需取得足抵換污染物增量之排放量,請加工處洽環保署協助規劃,預提對策。
屏東縣日照充足,應規範進駐廠商之建築物屋頂設置一定比例太陽能光電設施,並思考獎勵措施等,以提高設置意願。
計畫緊鄰屏東高鐵車站預定地,請會同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將交通、排水系統及管線等一併考量,避免影響後續招商。
本計畫及高鐵特地定等開發將帶動用水需求,請規劃本計畫滯洪池於雨季蓄水再利用之可能,減緩旱災之用水爭議。
針對上述4項意見,其中3、4項與擴區計畫之整體空間規劃有關,允宜審慎納入考量,以避免後續調整而徒增成本。至於第1、2項雖與目前園區硬體規劃暫無密切關聯,惟未來進駐廠商之產業別不同,則用水量需求與產生之污水量將有差別;另針對要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倘需提供獎勵則可能降低園區收取之營運收入,亦應納入整體財務規劃之參考,預為因應。
綜上,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111年度新增辦理「屏東加工出口區設置(擴區)計畫」,惟計畫淨現值及內部報酬率皆為負值,允宜研謀增加營運收入及管控成本,以降低財務風險,並將空污排放量減量抵減、進駐廠商設置一定比例太陽光電設施、滯洪池再利用等納入整體規劃考量,以達計畫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