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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作業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110年度截至7月底止科技產業園區土地出租率略遜於108年底,且部分園區建築空間利用有限,允宜賡續研謀提升園區使用效益 日期:110年11月 報告名稱:經濟作業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俊傑 賴欣憶

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租金及權利金收入」4億5,306萬7千元(包括土地租金收入3億485萬3千元、廠房租金收入1億312萬2千元、其他建築物租金收入4,296萬6千元及權利金收入212萬6千元),較110年預算編列數4億86萬1千元,增加5,220萬6千元。經查:

(一)110年截至7月底科技產業園區土地出租率略低於108年底

據加工處統計,109年底及110年度截至7月底,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經管可出租用地計369.67公頃,已出租366.96公頃,整體出租率雖達99.27%,仍略低於108年底之99.82%。

此外,110年度7月底止土地未滿租之園區計有臺中港園區及屏東園區,待出租土地分別為0.66公頃及2.05公頃(詳表1),仍待積極招租;至於110年7月底已出租之土地,其中1.76公頃因承租廠址遭污染須待整治,爰仍閒置無法利用。

表1 110年7月底科技產業園區已出租土地空置情形簡表 單位:公頃

園區名稱

可出租土地

已出租土地

已出租土地空置-因承租廠址遭污染

楠梓園區

71.74

71.74

1.76

前鎮園區

51.30

51.30

-

高雄臨廣

8.86

8.86

-

成功物流園區

7.99

7.99

-

潭子園區

20.21

20.21

-

臺中港園區

121.39

120.73

-

屏東園區

72.10

70.05

-

高軟園區

6.61

6.61

-

中軟園區

4.11

4.11

-

楠梓第2園區

5.36

5.36

-

合計

369.67

366.96

1.76

資料來源: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提供。

(二)高雄、臺中港、屏東及成功物流等4個園區之建築空間利用強度未及50%,尚待積極提升

由於容積率高低反映土地利用強度其使用效益,觀察109年底科技產業園區各園區建築容積使用情形,其中現況容積率占法定容積率達80%者,僅楠梓第二園區(154.67%)、臺中軟體園區(98.24%)及楠梓(83.27%)等3個園區;50%以上未達80%者,計有臨廣(77.17%)、潭子(67.87%)及高雄軟體(58.98%)等3個園區;未及40%者計有前鎮(35%)、臺中港(30.52%)、屏東(29.24%)及成功物流(27.76%)等4個園區(詳表2),顯示多數園區之建築空間利用效益仍待提升。

表2 109年底科技產業園區各園區法定暨現況容積率及出租率簡表

園區名稱

法定容積率(A)

現況容積率(B)

使用比率(B/A)

園區出租率

楠梓園區

300%

(容積率超過300%以上者,須負擔回饋,個案得專案申請至490%。)

249.8%

83.27%

100%

楠梓第二園區

300%

(容積率超過300%以上者,須負擔回饋,個案得專案申請至520%。)

464%

154.67%

100%

高雄軟體園區

490%

289%

58.98%

100%

前鎮園區(註2)

490%

171.5%

35%

(若以容積率300%計算,則為57.17%)

100%

成功物流園區(註3)

490%

136%

27.76%

(若以容積率300%計算,則為45.33%)

100%

臨廣園區

300%

231.5%

77.17%

100%

臺中潭子園區

300%

(容積率超過300%以上者,須依臺中潭子科技產業園區容積總量管制執行要點第4點辦理,最高不得超過490%。)

203.6%

67.87%

100%

臺中港園區

300%

91.57%

30.52%

99.46%

屏東園區

300%

87.72%

29.24%

97.16%

臺中軟體園區

340%

334%

98.24%

100%

說 明:1.前鎮園區55年12月3日成立當時為勞力密集產業,故興建加工製造之廠房多為2-3樓之建築物,並編訂為乙種工業區法定容積率上限為300%;於86年間高雄市政府劃設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前鎮園區由乙種工業區轉為特倉區,同時法定容積率上限亦由300%調整至490%。

2.成功物流園區之法定容積率調整原因同前鎮園區。

資料來源: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提供。

詢據加工出口處說明,該處已推動容積率提升方案,針對未出租土地訂定各園區容積率下限,落實審查新案土地使用效能;至於已出租土地,則輔導廠商擴建時提高使用容積及協調廠商釋出低度利用土地。經由上開措施已獲成果,如楠梓園區投資興建案之平均容積率超過300%、屏東園區新入區投資案平均達170%、中港園區7家公司廠房興建案平均達162.44%等。

雖加工處說明上述改善措施,惟高雄軟體園區、前鎮園區、成功物流園區、臺中港園區及屏東園區整體使用率未達六成,尚待改善,以發揮土地及空間使用效益。

綜上,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110年度截至7月底整體土地平均出租率雖達99.27%,惟遜於108年底,且部分園區建築空間使用情形欠佳,均待檢討改善,以提升園區土地及建築空間之使用經濟效益。